神所要求的困難嗎?

經文:彌六1-8

彌迦書最為人熟悉的一句經節應是六章8節。彌迦書在舊約聖經中有一重要地位,因為它的內容信息隱含了耶穌基督——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將生在何處。福音書也有記載這事,當人問基督生在何處時,那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即時指出彌迦書五章2節的記載(參太2:1-6)。有些人提不起興趣讀舊約聖經,特別是先知書,因為要讀通需要知道當時頗複雜的時代背景。另外因為先知書大部份信息都是責備,叫人悔改和回轉,用語十分嚴厲,因此大多數人都不喜歡看,但先知書佔去舊約許多篇幅,內容對我們有重要的提醒。

經文第1-5節呈現了一個場景,除了有耶和華、祂的百姓外,還有山嶺、永久的根基等描述,使人想起在法庭裡的訴訟:群山和大自然彷彿陪審團,聆聽雙方陳詞。經文指出神與百姓爭辯,責問以色列人祂在何事上使他們厭煩?(3節)為甚麼那麼不喜歡祂?看來好像父母對子女無奈和不明的申訴。其實神沒有苦待百姓,相反是以色列人常常悖逆神,以致神才有這樣的「勞氣」。

第4節神回顧歷史,提醒以色列人祂曾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若不是祂的拯救,他們必世世代代為奴。神又設立摩西、亞倫和米利暗一家帶領他們,如此在這法庭式的論證下,百姓還能說甚麼?

第5節記載神叫以色列人再思想。當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一些外族對他們虎視眈眈,例如摩押王巴勒,就想盡辦法要除滅他們。巴勒買通比珥的兒子巴蘭咒詛以色列人,但神保守以色列人,使他開口說祝福的話(參民22-24章)。神要以色列人追想往事,希望他們回想在各樣困難中,祂沒有一刻不顧念,並且常常將他們從患難中救出來。或許我們今天也好像昔人以色列人,心中有時也會埋怨神為何讓我們遇見苦難,或使我們落在糾纏不清的人際關係裡。

接下去神憶述什亭和吉甲所遇見的事。這時摩西已去世,約書亞繼承他的職分,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約但河以東是什亭,以西是吉甲,神一直帶領他們到應許之地——迦南。意思是從始至終神沒有離棄他們,但為何仍得不到他們的信心,仍對祂厭煩?

什亭發生的事,正反映出以色列人的悖逆(參民25章)。先有巴蘭想咒詛以色列,但神管教下巴蘭將咒詛的話變成祝福;可是以色列人在什亭背叛神,與外族女子行淫,因此神用瘟疫擊殺他們。如果神賜給我們豐富的恩典,又使我們凡事順利;但我們不懂感恩,反而利用這機會行神不喜悅的事,定罪是必然的事。

第5節是這段經文的總結,讓我們認識雖然耶和華有恩典、慈愛和憐憫,但也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神有兩大性情:公義公平和慈愛恩典,在法庭上不是不經審訊就以愛包容的。神是公義、不偏心的;人若行得好,祂必更多扶助;行得不好,祂不會放任,相反有時會讓你遇見困難,使你醒悟。所臨到我們的事,神都知道。有這基本的認識,基礎建立好了,才行下面所講的,也是對神自然的回應。

第6節:「我朝見耶和華……」以色列人起初不但不感謝神,用今天的說法,連聚會也不參加,並且在家中埋怨神。但現在神親自向他們申辯,祂沒有虧待他們,而且行事公義公正。以色列人回想後就知道神的好,於是回轉朝見耶和華。他們回轉歸向神時,按照舊約摩西的律法獻祭和跪拜。接下去是先知的反問法,用現在的說法是:「就算每個人都正常參加聚會,每天讀經、祈禱、靈修,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但神就是要這些嗎?若不,朝見神時要怎樣?」人的觀念是如要回轉,就要有所獻上,因此,下面就說應獻上甚麼:「一歲的公牛犢,千千公羊,萬萬油河?」在舊約時代這都是人家中的財產。接著又說:「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這裡的長子是小孩子,這是律法禁止和神所憎惡的。因為是外邦人拜偶像的儀式,目的是要以自己最珍貴的獻上,藉以打動他們所拜的神明聽從他們的話。這是誇張的說法,以此質問以色列人:「難道你們獻上自己的孩子,神就喜歡嗎?因此就赦免你們的罪嗎?」

不少人讀舊約聖經會有一個印象,似乎一直強調所謂「我們應該做甚麼?」來換取神赦免我們的罪;但新約聖經進一步的啟示及教導(參加2:23),指出重點其實不是人能夠做甚麼,而是因信而接受神為我們所作成的事,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所成就的救贖。有人認為舊約時代的人根據律法生活,列明細節儀文,更加清楚如何行;反而新約時代叫人不要墨守規條,因此許多信徒不知道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這時,有些傳道人就會回答:「不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問題,而是耶穌基督的生命究竟會做甚麼的問題」。通常我會告訴有這疑問的信徒,活在舊約時代不是不好,但如果做舊約時代的人,人可能會期望自己很富有,以為既然一切罪都可以藉獻祭來得赦免,獻祭越多,赦免就越多。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理解神的心意,如果神是以獻祭多少來看人、來決定赦免多少,神就不公平了。以色列人從埃及到曠野生活,其實沒有做甚麼,全部都是神特別的保守,用神蹟奇事帶領他們離開為奴之家;又每天供應嗎哪為糧食,他們遇到敵人的攻擊,又為他們出頭等等。如果我們有上文的觀念和回想,客觀地衡量自己,就知道人能夠為神獻上一點,其實都是神特別恩待,人實在沒有甚麼可誇。

第8節是這段經文的重點。先知是神的代言人,所說的都是神的心聲,第1節說:「以色列人啊」,第3節和第5節說:「我的百姓啊」。對象是那些與神有特別關係的人,這些人相對較豐富地認識神和經歷神。到第8節對象突然一轉,指向世人,神在這裡為所有人定下了準則和定義,耶和華要指示人一條路,怎樣才算善?善即是美好。要知道我們看為好的,與神所看為好的不一樣,我們會以外表為好,卻忽略內裡的真實。每個人對「好」的定義,也許都不一樣。各人會根據不同的現實情況、背景和經歷,推斷神要甚麼。經文清楚而直接指出神看為好的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行公義」是甚麼意思?第5節提及: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兩處經文的公義,其實是不同的字詞。這裡行公義較準確的翻譯是:「只要你能夠準確判斷事情」。大衛是合神心意的王,他使國家興旺繁盛,不但是因為神保護,也是因為他秉公行義。作為君王和管治者,他有權柄治理,但如果沒有準確判斷事情的能力,國家絕不能長治久安。所以行公義不是要人去做世界警察,做維和部隊,而是準確、清晰、公正地為當前的形勢下判斷。我們要謹記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給我們美好的將來和盼望,按理我們可以回天家了;但神留我們在地上仍有祂的美意,祂要我們在世更多經歷祂的信實,不只在順境中,也在逆境和困難中。我們每個人在世上仍有當盡的本分、角色和位置,在混亂的社會中,你曉得怎樣判斷嗎?門徒曾問耶穌天國何時降臨,主叫他們留意將來發生的事就會知道(太24:32-35)。對事情各人有不同看法,但是否有準確的判斷?世上所說的公義,與聖經所說的相差很遠:世上的公義是社會公義,是相對性的;聖經所說的公義,是絕對準確的判斷。我認為這絕對不是第一件事我們能夠做的,因為接著的話有更深入,內在的講解。

接著的是「好憐憫」,好憐憫並不是選擇性地對一些人好。這段經文常被人斷章取義錯解,只著重前面的行公義和好憐憫,後面的就置之不理。一般人的理解是行公義是對別人,好憐憫是要求別人對自己;或說判斷對錯就在我,好憐憫就是別人要寬待自己。其實我們先要正確地判斷自己,才去判斷別人;憐憫不是只想到別人要對自己好,而是要自己先對人好,愛人如己。主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 當然不是只對我們所喜歡的人。上文提到彌迦書其中一個重要的信息是帶出將來的拯救者彌賽亞——耶穌基督,他出現時將所有事情一次解決。他是榜樣,世人藉著他就知道甚麼是行公義和好憐憫。他不偏待人,為人放下自己;縱然彼拉多表明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眾人揑造各樣壞話也不能成見證,在十字架上時,他求神赦免敵人一切所作的。換了是我們,我們或會求神行公義,將一切行不義的人消滅;還能說出:「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憐憫人一兩次還可以,但面對想你死的人,你還能憐憫和赦免他們嗎?算你能說出「赦免他們」這一句,接下來的一句「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你能甘心說出嗎?那些誣告耶穌,設法陷害他的人,竟然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甚麼嗎?他們有組織有預謀想處死耶穌,還可說不曉得?耶穌這樣說是為他們求情。仔細看,耶穌真的很特別,因為面對罪惡和虛假的事,他是直言不諱的。例如那些因五餅二魚的神蹟後跟隨他的人,他直言他們來只是為吃餅得飽,不是為認識神的兒子(約6:26-27)。但同時他有一個特點,就是即使人如何差勁,他仍然為人求父赦免。

如果我們也願意這樣對待敵人,我們就擁有這裡所要的內裡特質,但更重要的是要配合一顆「謙卑的心」。或許世上有人真的能寬恕得罪他們的人,但「驕傲」是世人的死穴。人都是驕傲的,只是程度不同或表現多或少的分別而已。簡言之,是要誇耀自己。耶穌有十足條件誇耀自己,但我們沒有這程度也要自誇,對比下我們真的很慚愧。我們沒有神兒子的能力,沒有他準確的判斷,卻往往看自己高人一等。耶穌本來與神同等,道成肉身成為人,降卑取了奴僕的樣式,順服神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好像罪犯一般(參腓2:6-8)。存謙卑的心就是將你有的放下,成就神的心意。若你沒有的就爭取,有的握著不肯放,怎說得上謙卑?獻上越多的人,就越存謙卑的心。

耶穌死時的情況令人慘不忍睹,沒有人能完全體會,因為不會有人去到如此地步。他告訴我們即便他是神的兒子,仍降卑到最低甚至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我們要效法的榜樣。彌迦書記述將來有一位出來要管理世界的,我們是他的百姓。用今天的說法,信了耶穌就有耶穌的生命,有他的性情和特點,有判斷的能力和憐憫人的心,而且甘願選擇處卑微,並與神同行。總的來說,公義、憐憫、謙卑的心和與神同行是相連的,不可分割來解讀。

與神同行不是單單手裡拿著聖經,掛上十字架的飾物,卻沒有行公義、好憐憫的心;這是掛名的基督徒,只有外表,沒有實際。若有頭腦上的認識,又懂得分析判斷,熟悉聖經,但沒有行公義和好憐憫的心,很容易落在驕傲裡,即使你說自己與神同行也是謊話。因此,我們認識到,許多時候我們從裡到外都不像神所看為好的。神不但喜悅我們參加聚會,更喜悅我們具備祂兒子的性情,而且不斷增加和愈來愈豐富,這才是神所要的,才能真正使神滿足。

今天人許多時走錯路,違背神的心意。社會的混亂,衝擊我們的思緒;人與人彼此不能接納,人的仇恨不斷擴大。你能好像主耶穌:「求父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嗎?這樣說不是要顯出自己與眾不同,比別人有愛心。人的敗壞愈來愈明顯,愈來愈多,靠自己無濟於事。如果得不到神的拯救,在罪惡的漩渦裡,我們早晚會墮落。聖經教導我們,為人禱告,求主給他們機會認識耶穌;當他們有新生命,他們的看法、說法和做法就不一樣了。你有沒有這種由心裡發出來的憐憫之心?若我們按照聖經的教導準確的表達,又能愛人的話,神就站在你旁邊,神就與你同行人生路,並肩而走。要過這樣的人生不容易,因為我們固有的一套思想很牢固,常以自己的判斷為標準。世人啊,神給人的標準是一致的,怎為之真正屬神的人?凡願意按照第8節所說的行,具備這些特點的人,就為神所悅納的人,成為神的百姓。神不是只揀選某種族的人成為祂的百姓、祂的子民,神的心意是透過以色列人讓全世界的人看見祂的真實和美好;今天神也要透過一切信祂的人、所有真實的基督徒,讓人認識主耶穌的美好,我們真的是身負重任!

在這黑暗的世界,你能否為耶穌發出真實、真理中的光?透過準確的判斷,從心裡愛人、憐憫人,不自高自大,認識自己的卑微;到了時候,人就能從我們身上看見有神,這就是真正成為與神同行的人。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凡事都能(參可10:27)。生命奇妙改變的事,在神沒有難成的。你願意這樣照著行嗎?

講於2019年9月22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