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羊群的腳蹤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我同母的弟兄向我發怒,他們使我看守葡萄園;我自己的葡萄園卻沒有看守。我心所愛的啊,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羊?晌午在何處使羊歇臥?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邊好像蒙著臉的人呢?」(歌1:6-7)

「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隨羊群的腳蹤去,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帳棚的旁邊。」(歌1:8)

上文前段是新婦所說的話,後段是新郎的回答。「我心所愛的阿!」新娘向新郎顯示了自己的切慕,也關注著他的生活情況……「中午時候,在何處牧羊呢?」新娘有尋新郎的志向,要與他在一起,所以新郎告訴她,呼喚她「跟隨羊群的腳踪」。她不願意離開新郎,雖然在放羊的時間,她仍舊歡喜和他同往,不願意獨自留在家中。她並且稱自己的丈夫為「我心所愛的啊!」表示她與他的愛情。

我們作基督徒的,有沒有這種態度?一刻一秒也不肯離開「我心所愛的」主?若然有了間隔便心中不安,總要立即恢復!

也許有些時候,我們會在感覺中沒有了主,這不過是一些偶然的光景,主其實沒有離去。(偶而在我們和人們談道時,不覺主的同在,或許在任何境遇裡,都會發生這種現象,不覺得主顯現的光景;於是我們的心便發急起來,有要尋找的動向)。這些都是我們一時的感覺而已!倘若在這情況裡,我們也應當和經常一樣,與有味道和勁力的時候無異。我們有甜蜜的感覺,固然可以幫助我們往前與主親近,揀選主而獲幫助。但主不歡喜我們經常只憑著感覺才有勁力!祂願意我們深入一些,可以憑藉信心,直接的憑主的話,認定主是同在的。

除非我們犯了罪,把主攔阻起來;但我們既然已經向主承認了,又求主光照使我們繼續承認和對付,(免得失去了和主的交通,如果並非上述的原因),我們就可以放心,清楚知道主一定在其中。主歡喜我們憑信心,用意志前行。年青人感情比較重,尤以姊妹為然,很容易受著激勵,以為自己可以為主死!但到底深處的地方都願意嗎?或許只是情感方面吧了?因此,主有時會把我們一切的感情完全收回,當感覺上的甜蜜消失的時候,(不是因為罪的緣故),看我們是否仍然行上?

其實,感覺沒有了,乃是指衝勁而言。不是失去裡面的熱心,和一切屬靈的恩惠。不要因為沒有了情感而軟弱,不要因為這個感覺淡了而停頓下來。這樣的情況,也許我們會求主,主也沒有給我們恢復過來的。不過可以放心,這種光景不等於失去了主的同在!我們要明白,愛——是我們情感上的事,但愛也當進入我們的意志裡,使我們的選擇和決心,是朝著所愛的人前進。如果我們愛主,便是向主,為主!所以,有時不太在乎感覺。當然有時是離開了主,與祂疏遠,在某些事上沒有和主同行一路,並非與祂同有一個心志,如此,我們便是和主疏遠了。

在人世間,有時發現一些夫婦不同心,彼此均覺痛苦。雖然我們的主不因我們的冷淡或不同心而減少對我們的愛,截止了對我們的愛情,不過,主都會有不快樂的感覺的。「不要叫聖靈擔憂!」(聖靈是基督的靈,祂住在我們裡面,與基督無異,可以分為兩個位格,但祂等於基督,基督也就是聖靈了)聖靈在我們裡面有時會憂愁的,因此不要叫聖靈擔憂。主決不致因我們的軟弱而斷絕了和我們的關係,但我們若疏遠祂,祂是會憂愁的。我們的心也肯定沒有快樂!弟兄姊妹,我們若確曾走過主的路,我們可以回想一下,有時我們會覺得失落,一方面是失去了我們的主,另一面是從主裡失落了,我們的心沒有快樂!有人偶然跌倒(在他未得救的日子,這些根本不算得甚麼?)但他與主發生了關係之後,有了主的生命,因此犯罪會叫他不快樂。聖靈擔憂的時候,我們也會憂愁,固然我們的憂愁是因為犯了罪,不快樂,但仍未曉得,犯罪會使主憂愁,太多人不曉得這道理,只為自己的罪而憂愁的,然而懂得憂愁的總好過犯了罪而不曉得憂愁的啊!

我們一直都在主裡面,在底層的真理來說:「沒有人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不過,我們有了失去主的痛苦。使主和我們兩方面都有愁的感覺,我們心裡難過的時候,便呼求主,要求主恢復交通。當大衛犯罪之後,神藉先知拿單來指責他,因此,大衛承認自己的罪,從心靈的深處裡求主赦免。詩篇五十一篇是他向神的陳詞:「求祢使我重得救恩之樂。」、「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求你為我做清潔的心,求你不要收回你的聖靈」。在舊約裡會有收回聖靈的可能,在新約裡,主保守我們不滅亡,因此沒有這回事。大衛所求的是「使我重新得聽你歡喜的聲音」,再有這救恩的喜樂,於是盼望主重新向我們講話:「你若向我閉口,我便如將死的人一樣。」目的是求主講話,我們該這樣想,如果我們切慕和主恢復交通,其實主更想和我們交通的。到底我們的心廣大?抑或主的心比我們廣大?我們的感覺重?抑或主的感覺重?如果我們和主失去了交通,我們這淺窄的心尚且感到需要恢復的話,難道主不需要嗎?看,祂何等的愛我們?

如果我們真覺主離開我們,我們會否有這樣的心——「我心所愛的啊!」表示著自己急切地找回主?尋根問底說一句,到底耶穌基督是否我們心所愛的呢?能否稱主為心所愛的?如果我們真的愛主,就不甘願和祂疏遠,正如新婦要找她的主人!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羊?」

「只管跟隨羊群的腳踪去!」便找到這位牧人了!這裡有一個意思;有時我們很想找著主,但主把羊群帶了去,但我們若跟著羊群的腳踪,便會找到了祂。有些跟隨主的信徒,他們留下腳踪,但他們的身體已經死了——給主接去。我們看他們的傳記,我們想念著他們,跟著他們的腳踪,自然地也找到了主。其實,我們不必看很多的傳記,因為聖經裡也有不少主所愛的「羊」,他們所走過的路,諸如使徒們……在使徒行傳裡的腳踪,我們也依循著這腳踪而去。在書信裡,我們看見保羅的人生在書信裡如何表現?我們該照著而行。在詩篇裡,很多都是人向主所發出的心聲,我們若跟隨,也可以找著。我們現今和眾信徒同在這裡,我們若和眾信徒在一起儘會找著。固然我們若找著一些稱為教會,而裡面缺少了真正的基督徒,便難以從其間找著主了。但如果在一個正常的教會裡,有一群得救的人。這班人我們可以走到他們中間,必然可以找到主,更因為主曾應許:「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我必定在他們中間」(太18:20)。主耶穌參加聚會是最熱心的,因為祂愛我們,兩三個人並不會嫌少,主一定同在的,哪裡有聚會,祂一定同在,既然主在羊群當中,我們必然可以找著主!

一個人信主,是藉著一些信徒而得,天使是不會傳福音的。(主差不多再臨,天使才會傳福音的。而且天使所傳的,比不上我們今天所傳的,天使傳的是「永遠的福音」,與我們今天所傳的是有分別的。我們今天所傳的,可以將他們的包括起來)。福音惟獨交在教會的手中,救恩的確是放在教會裡,世人要找救恩,必要在教會裡找,不是教會的聚會,而是教會的聖徒。

主從死裡復活,門徒當日的思想還是煩亂的,因為主的身體失去。當晚,在他們關上門的時候,主站在他們中間,還以為見的只是靈魂,但主對他們說,魂是無骨無肉的,以致給他們摸自己的手。主在他們中間,願他們平安,給他們看手和腳,又告訴他們一些話(記錄在約翰福音二十章),後來向他們吹一口氣,然後說:「父怎樣差遣我,也照樣差遣你」。(吹一口氣,是要他們受聖靈)。所差遣的意圖,固然是傳福音。繼而主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你們若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因為他們所傳的是赦罪的福音,接受的人固然因福音而赦罪,但是若福音不傳開,人便無從接受,人的罪便留下來了。這樣看來,別人的生死操在我們家中。換言之,主耶穌是把福音託付給教會,並沒有交託其他團體,也不交託天使。有時神因為特殊的原因,經由天使導致人聽福音得救,祂曾在使徒行傳裡給我們看見,哥尼流的故事,就是主藉天使差人到約帕,請稱為西門的彼得,使哥尼流得救!主何不用天使直接傳福音,這樣豈不直截了當?但神沒有交託天使。福音這好消息是主做成,乃是藉著祂的生命。教會以外是沒有福音的,教會以外委實沒有救恩的。可見我們的身份如何高貴?使命何等重大?地位何等要緊!如果有人想找著基督,該往哪裡找?一定要接觸基督徒!基督徒若不接觸人,人無從能找到基督,如果教會不傳福音,人家滅亡的血會歸在我們頭上,我們手上有殺人的血。別人要找這位好牧人,必須接觸弟兄姊妹,或是接觸弟兄姊妹這個人,或是接觸他們的工作,或是文字和福音廣播……,從來我未有發現人可以不憑著基督徒或聖經或其他的媒介而相信基督,並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替人死,而且復活的!找主一定是在基督徒裡找!再說,我們是主的代表,地位緊要,身份高貴,是主和罪人之間的中間人。

同樣一個道理,如果我們不是在基督徒中間,或者說不肯參加聚會,而想深入的找著主,盼望主的顯現,若能得著,算是例外。當然在沒有基督徒可接觸的特殊情形之下則作別論,主自然給我們補償。但說不常聚會的,而個人又可以有完滿的交通的,我有點不相信!當然個人的靈交佔最重要的地位,在我個人來說,比起聚會重要。我相信有不少神所用的人都會贊同,聚會不能代替我們獨自與主相交。相反地,我們該操練一下,當完全沒有聖徒可相交的時候,沒有聚會的機會的時候,我們仍能與主相交,得著相等的幫助、支持、力量、勇氣、信心等。我們應該操練到完全不需別人的幫忙,但仍不可因為有這樣的操練,便不與聖徒或教會保持密切的關繫。有很多好處是在聚會裡得的,有很多禱告蒙允是在聚會裡,聖徒聯同一起而獲得的。很多時我個人在聚會的講道裡,一面講卻又是一面聽,有很多供應是在講道的時候得著。因為主在聚會裡,在祂的羊群當中,所以在聚會裡,無論是聽的或是講的,大家都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