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吸引人渴慕祂

「我心緊緊的跟隨你,你的右手扶持我。」(詩篇63:8)

在基督教神學中,有一條教義稱為「神恩先惠論」(Doctrine of Prevenient Grace),簡單地說來,就是一個人還不能尋找神的時候,神首先找到他。 在一個罪人還不能對神有正確的認識前,在他裡面必須有靈裡的光照;這或許是不完全的一步工作,然而卻是真實的工作,而且這步工作也是這人以後渴慕神,尋求神和禱告神的內在原因。

我們追求認識神,其唯一原因,乃是由於神首先把尋求祂的心放在我們裡面,激起我們的追求,我們的主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由於是神先吸引我們,因此祂就拿掉我們自己能來到主面前的一切功勞。追求認識神熱切的心是源於神,而熱切的外在表現,就是緊緊的跟隨祂。正當我們追求祂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祂的手中了,因此說:「你的右手扶持我」。(詩63:8)

這樣,在神那一方面有「扶持」,在人這一方面有「跟隨」,兩者之間並無衝突,一切都屬於神,正如胡格爾(Hugel)所說的:「神總是在一切之先。」然而,在實行的時候(就是說神的工作先臨到人之時人的反應),人必須追求認識神。既然神的吸引是為要造成與祂合一的經歷,在我們方面就必須有積極的交互反應。在個人感覺中,描寫這種經歷最熱烈的,是可拉後裔在詩篇四十二篇那裡說:「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詩42:1-2)這是深處的呼求,凡是切慕神的人都能夠明白這個道理。

因信稱義的道理,確是出自聖經的一種真理,把人從無效驗的律法,和無益的自我努力中釋放出來——到我們這一時代,已經誤入迷途,而且被許多人誤解到一種程度,實際上只能阻止人認識神。整個宗教信仰所表現的生活是機械而無屬靈生命的。現在的基督教信仰,可以和天然生活互相協調,可以和自我老亞當的生活沒有妨礙。人可以「接受」基督,但在他心靈中,沒有一點特別傾向於基督的愛。有人是「得救」了,但他對於神是也不饑也不渴。事實上他是被誤導,以為就此滿足。

現代的科學家,研究神所造的奇妙宇宙,卻失去神;我們基督徒的真正危險,則是在領受神自己奇妙的話時卻失去神,我們幾乎忘記了神是一位有位格的神,忘記祂是如同其他任何一個人那樣,可以與之建立親密關係的神。我們當然曉得,一個人可以認識另外一個人,但是一個人若要完全被另外一個人認識,就不能單憑一兩次的接觸,只有經長久相愛和心靈互相的交通,然後雙方才能彼此有深刻的了解。

一切人與人之間的社交往來,都是人格與人格的交互反應,從偶然的接觸,漸漸進到人所能達到的最完全而親密的交通。信仰既是真實的,本質上乃是被造的人對於創造者神的回應。「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本文摘自:渴慕神(The Pursuit of God  by A. W. Tozer),陶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