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若不成為一切, 就毫無價值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

神絕不是偶然尋見的!人若要尋找神以外的事物,大可靠自己。如果他夠能幹,或許可以找到它們;但他絕不會得著神。

如果有人以追求神來滿足內心的慾望,他將不會尋見神。創造天地的全能之神,不是世上許多寶物之其中一件,甚至也不是當中最貴重的寶物。祂若不成為我們的一切,祂對我們便毫無價值。

祂的憐憫與恩典是無限的,祂的忍耐與體諒也不可測度,但祂絕不幫助那些營求一己私利的人,因為他們一旦達成目的,就會篡奪神在他們心中應有的地位。然而時下受歡迎的基督教有一種深具影響力的觀念,認為神的存在是要幫助人出人頭地。聖經所揭示的那一位貧窮人的神,已經變成富足社會的神。我們所聽到的,竟是基督不再拒絕為追逐金錢的弟兄們作仲裁者或分配者。如今祂已被說服,幫助那接受祂的弟兄去勝過不接受祂的人!

誠命中首要且最大的一條是:我們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我們的神。若存著如此的愛,我們心中便沒有空間去接受另一件事物。我們若照著本分,竭盡所能去愛神,就不可能再想出另一樣超越祂的事物,而求祂幫助我們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