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心裡饒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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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後2:6-11; 太18:21-35

我們要防範那惡者在我們生命中造成的破壞。無論我們有多少知識、口才、才幹和恩賜,如果生命中有漏洞,就不能成為有用的器皿。從哥林多後書我們看見撒但正虎視眈眈,在不同項目上尋找機會勝過眾聖徒。撒但要針對和勝過的,不單只是一個人,不只是一方面,而是關連其他人。牠的目的是藉著一個人或兩個人彼此之間的矛盾或仇怨,勝過教會整體的人。所以我們不能不小心,不能不防範牠的詭計:「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11)。我們要儆醒,接受指引,從一些可能失敗的項目上汲取教訓,免得撒但有機會勝過一人,又勝過另一個人,以致勝過教會整體。

哥林多教會有許多屬靈的問題,保羅因而嘆息不能將那裡的信徒當作屬靈的,只能將他們當作屬肉體的;因為在他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是按著世人的樣子而行的一種現象。哥林多教會出現分門別類、結黨紛爭,有些甚至說自己是屬基督的,雖然按話語說這是正確的,但他們的靈是錯誤的。靈不正確,話語正確,人仍是不對,並不能因此而比別人優勝。主著重人的靈、心思和心態,紛爭的靈、分門別類的心思,是主所定罪的,是主不喜悅的。紛爭、爭競的靈都是為炫耀自己,要顯出自己比別人優勝,在神兒女中間不應有這事。可是,哥林多信徒蒙恩的日子不太長,屬靈生命的成長談何容易?即便普通一個人要建立起來,也需要一段長時間,更何況屬靈的人?若不是神的忍耐,聖靈的大能和恩典,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神就是要將人從屬肉體帶到屬靈,從屬地帶到屬天。救恩的偉大就是在此,是世上最大而且有價值的神蹟,是神的榮耀。

從哥林多前書的記載,教會出現了極為嚴重的問題,第五章更記載有淫亂的事,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但當事人和他身邊的人也不覺得這是一回事,教會負責人也沒有異議。也許當時有許多人忙於紛爭、結黨,以致無暇費心思在這事上。保羅知道後,就提醒他們,告誡他們不可視而不見,不然教會就會敗壞受虧損。保羅說:「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林前5:6)若容讓這點點罪惡發酵,至終全體都會敗壞。那些看守教會的,怎能不執行那應該執行的,來維持神的聖潔?保羅甚至要他們將那些行淫亂、不知悔改的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第六章提到信徒之間有彼似相爭的事,弟兄與弟兄之間彼此告狀,並告到未信主的人面前求審判,所以保羅說他們應覺得羞恥。如果教會弟兄姊妹之間有爭執,彼此虧負,此時教會裡比較有智慧的人應去審斷和處理,不應交由未信主的外邦人處理,甚至帶到法庭,使神的名受羞辱。到十一章,哥林多信徒在擘餅時出現紛爭,有肉體的活動,因此招來神的責罰和審判,所以他們當中患病的、有軟弱的,甚至死的也不少,這正顯出神的手介入和審判。十五章更提到在他們中間有些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估計說這些話的人在教會有一定位置,而且有機會教導。

哥林多教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也許因保羅在前書很嚴厲地指出他們一些錯誤,到後書時發現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已著手處理一些錯誤。可能他們嚴格對付行淫亂的人,或嚴肅處理在外邦人面前彼此相告的事等等,這都顯出他們的順服並願意接受勸勉。有一些人受責備後懊悔不已,但是後來卻變得消極喪志,所以保羅建議「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林後2:7)這裡的沉淪不是指永遠滅亡,而是指消極退去,從此抬不起頭來,並遠離主。可見他們處理問題的手法,過猶不及。一個人若犯了錯,願謙卑下來,為自己所犯的憂愁,就應重新接納他。如果弟兄姊妹仍執意追究,教會也不給他機會回轉,使他一沉不起,這也不是主的心意。保羅因負責處理問題的人走向另一極端,於是再寫信提醒和鼓勵他們。這裡受了責罰而憂愁太過的人,究竟是指甚麼事件的人?大多數的看法是指那些犯了淫亂,收了他的繼母的人。如果犯淫亂的人最初不知道自己的錯誤,其他人也不覺得是一回事,這對他本人和整體來說都是很危險的;感恩的是他們認真的處理與對付。之前的危機是他們對犯錯的人視而不見,沒有好好看守教會,讓淫亂的罪發生,給了機會撒但藉著一點的麵酵使整團發起來。接著出現的危機是因為他們在對付犯了罪的人時過分嚴苛,以致使犯錯的人遭排斥,不再如犯罪前被接納和被信任;仇敵就趁此機會要置犯罪的人於死地,如此在他們中間就造成了破口。除了執行懲罰的人和當事人外,會眾都會因意見分歧而撕裂的,因有些會同情他,有些則主張要更厲害地對付。在紛亂中,仇敵就會找機會分化信徒,這是極危險的事。所以,處理的人不可矯枉過正,以免給仇敵機會。有問題不處理是不對的,但處理不恰當,也是問題;甚至一方面使罪惡滲透蔓延至全團,又引起兩批人互相爭鬥、對抗和仇視,問題就會越來越大。故此,我們要當心,免得撒但會趁機勝過我們。

教會應講「愛心」,但有時這愛心甚至比神的更大;意即神不能容讓過去的事,我們也覺得沒有所謂,這就是問題。有時我們又好像比神更公義、聖潔,就連神自己明說人若認自己的罪,祂就必赦免,有些人面對著犯了罪的人願意知錯承認和悔改,也不輕易放手。沒錯,人不聖潔就不能靠近主,但主對付不聖潔,是用祂赦罪的恩典來潔淨、挽救,然後再將犯罪的人帶回聖潔的地步,這才是神的原則與做法。保羅在此提醒哥林多教會,處事為人要以神為絕對的標準,否則不管是犯罪的或處理時過猶不及的,兩種人都有他們的錯失,很容易中了魔鬼的詭計,被魔鬼利用。在主的真理底下,兩種人都要悔改,都要學習。神既是愛,又是聖潔和公義的,祂的公義和慈愛已在基督裡連合起來,彰顯神的榮美。我們在主面前要建立標準,神的愛、公義和聖潔互相連結起來,彰顯只有在天上才有的、屬天的榮美,地上的準則永遠都是有偏差的。

縱容或姑息罪惡固然不對,但是如果不肯饒恕,不肯赦免人的惡,也是中了魔鬼的詭計。馬太福音記載有關饒恕的教訓(18:21-35),是生命豐盛的特徵。彼得問主要赦免得罪他的弟兄多少次時,他心裡可能認為主會讚賞他。因為中國古代君子饒恕得罪他的人三次,尚且被人敬佩,現在彼得說饒恕別人七次,豈不更寬宏大量嗎?但主沒有讚彼得,祂更提出七十個七次。單從數字看,根本不可能,哪有人得罪別人490次那麼多?從屬靈的精義來看,不是要我們計算,真正的饒恕就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5)若要花心機去計算才饒恕,恐怕那不是主耶穌所說的饒恕了。主耶穌的意思其實是無論別人得罪你多少次,只要他向你認錯悔改,你就要饒恕他,換句話說是一生也要饒恕。假設他沒有向你認錯或悔改,你也不能不饒恕他。當然他不悔改,主不會饒恕他,因審判的主是公義的;但我們沒有權逮著別人不放,所以即使別人沒有認錯悔改,我們也犯不著把他關進我們心靈的監獄,一生懷恨在心。

此外,主也說了一個比喻,談及祂與我們的關係(太18:23-35)。我們與人的關係好或壞,能否在人前活出美好的見證,視乎我們是否了解我們與主之間的關係、並我們在主裡所蒙的恩典有多大而定。原則上我們知道主的愛、恩典和憐憫,但只是認識得很膚淺。如果是真正的認識,就會有這饒恕、赦免的力量在我們身上顯出。無論甚麼人得罪我們,虧待我們,在我們生命中也不會造成阻礙和難處;反而能靠著神的能力跨越一切因人與人之間造成的障礙和樊籬,好像如鷹展翅上騰。如果真的認識主赦免我們的恩典有多大,就會發現別人所虧欠自己的是如何微不足道了。神的赦免能使我們的心不計較任何得失,因為有神的寬宏大量並祂的愛在我們生命中。惟有如此,我們才有力量榮耀神。因神的饒恕而饒恕人的人,他的生命是豐富的;神屬天的祝福在他身上得到彰顯,所失去的金錢、利益或被人虧負,也不再是問題了。

比喻中僕人欠主人一千萬銀子(一萬他連得),即使活一千次都還不清。(一他連得銀子等於6,000個羅馬錢幣,當時一日的工價是一個羅馬錢幣,一他連得銀子就有6,000日的工錢)。比喻中欠債的僕人,一生也還不清他所欠的債,但主人憐恤他,免除他全部的債。既然我們在主裡所蒙的恩如此大,世界上些微的挫折、損失也不足介懷了。即使稍為數算神的恩典,我們也應喜樂不已。許多時候我們忘記神豐富的恩典,好像是理所當然似的;但遇到一些小小的損失或不如意,就覺得神好像虧待我們。其實神給了我們諸般的恩惠,只是隨便拿一樣出來算,也足以讓我們讚美神到永遠,更何況數不盡的恩典已臨到我們!僕人得到的赦免,是一千萬銀子的赦免;但他轉個頭遇見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時(100錢銀子,約三個月的工資),就揪著人不放。自己蒙那麼大的恩,卻對人全無憐憫,他的同伴看見也甚覺憂愁(不是發怒,因為主人才有權發怒),就將所看見的告訴主人。主人知道後大怒,稱那欠債的人為惡奴才,竟忘記主人的恩典與寬免,自己蒙了憐恤卻不願意憐恤別人,最後他被下在監裡。主藉這個比喻教導我們要從心裡饒恕弟兄(太18:35)。

「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19:11);「主怎樣饒恕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一個人若問要饒恕人多少次,這人或已是自以為義了。回想主怎樣饒恕了我們,別人對我們的虧欠實在微不足道。神對我們極大的饒恕,就成了強大的推動力,使我們藉著祂大能的幫助,對那些得罪我們的人顯出生命的美德,有神愛的流露,無論是多少次,無論是甚麼事,都可以饒恕。

最後要提的是,我們的心要聖潔。教會是聖靈的殿,神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所以不要用來做污穢的事情,倒要為神的聖潔和義保守自己,因為身體的果效是從心裡出來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心是聖靈的殿,聖靈居住在我們裡面。如果我們心裡充滿貪婪、嫉妒、邪淫……聖靈就會擔憂、難過,不能安息。我們心裡不能存有與神衝突的事,不可拜偶像,心要聖潔。所以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在神的喜悅裡。今天許多信徒的心好像雜物房,充塞著沒有價值的事物、發臭的事物。許多神的兒女沒有謹守儆醒,隨便打開心門讓污穢垃圾進來。有時我們的心弄得到好像監獄,把人囚在裡面不放。我們要小心不要使自己的心成為監獄,滿了怨恨和嘈吵,把許多人判了無期徒刑,直到自己死的那日……

人世間最惱人的就是人際問題。如果我們常計較,不肯饒恕人,我們就要靠主的恩典,靠著主給我們的生命大能去勝過。祂給我們大憐憫,為我們提供了力量和生命的光采,使我們能以克服人與人之間的難處。我們要切記不要讓仇敵用這些作機會打擊我們,增添我們的痛苦,損害我們的見證。個人如是,教會整體也如是,不要讓教會成為監獄、囚牢,不從心裡饒恕人、不肯放過別人。

此外,我們每個人也不要成為小型監獄,不要濫捕;否則不但得罪我們的人不放,有時甚至一些與自己無關的,也把他囚在心靈的監獄中。求主憐憫我們,不要給魔鬼機會來破壞我們的生命,甚至利用我們生命中的漏洞擴大破壞的範圍。不要讓我們的心——聖靈的殿,變成大大小小的監獄,使人有入無出。我們既蒙神那麼大的恩典和赦免,我們應支取這赦免的恩典所帶來的生命光采,和生命的特權,不去計較人的惡。如果我們在主的喜悅裡去赦免,主就會悅納我們的生命,叫我們的生命豐盛起來;同時也能堵塞破口,免得仇敵有機可乘。

(講於2020年9月6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