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使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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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傳福音與栽培信徒

教會的使命,基本上分縱的與橫的兩方面。上一篇我們討論了縱的方面的使命,如今我們要討論橫的方面的使命。

橫的使命又可以分對內與對外的兩種:對內的指對教會中的信徒的責任而言,對外的指對世界而言。我們先要討論對外的,然後討論對內的,最後我們要看看兩者之間的關係。

主耶穌基督在升天以前,曾吩咐門徒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太28 :19-20),這個使命是給十二使徒的,也是給全教會的;是給初期教會的,也是給歷世歷代的眾教會的。主耶穌提到末世的預兆時,曾提到「天國的福音必須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 :14)不但給我們看到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是教會責無旁貸的使命,更是刻不容緩的使命,因為主的再來與福音的傳遍是分不開的。

初期的教會對主的使命從不怠慢,也不推卸,毅然的負起傳福音的重任,在短短的三十年中(主後29至60年),將福音由耶路撒冷傳到羅馬。若是我們接受教會傳說有關多馬傳福音到印度以及馬可傳福音到北非亞歷山大港等處的說法,恐怕初期教會在傳福音上所得到的成果,真要叫我們後世的教會慚愧不已了。

主耶穌要教會肩負起這個傳福音的重任也是理所當然的。除了蒙受主寶血赦罪的救恩所救贖的基督徒,還有誰能完成這項使命呢?難怪保羅說若不傳福音,他就有禍了(林前9 :16),因為他瞭解到: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未曾聽見,也就不能相信了(羅10:14)。教會在世上有一個艱難的使命,也是一個崇高的理想,就是要向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傳福音,使他們有機會得救恩,得信耶穌基督。

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主耶穌在升天前,不但吩咐門徒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而且給他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指示:「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在這節經文中,給我們一個普世傳福音事工的三大原則。

(一)傳福音的事工是普世性的

世界是我們的工場,全世界人類是我們的目標。教會絕不能滿足於某個地區的工作;只要有一個地方福音沒有傳到;只要有一個人未曾聽見福音;我們都不能停止傳福音。因此,教會傳福音的任務只有當主再來,或是全人類都歸向主才能停止。

(二)傳福音的責任是地理性的而非種族性的

初期耶路撒冷的教會中,有一些極端分子,以為福音是猶太人的「專利品」。另一些人以為猶太人只有義務向猶太人傳福音。然而在聖靈的開導引領下,並在使徒的忠心奮鬥之下,初期的教會終於勝過了這種狹窄種族主義,使外邦人得聽福音,而福音在外邦人中得到興旺,主也用神跡奇事加以印證。

正當華人教會開始覺醒,對傳福音的事工開始積極的步驟時,我們必須要謹防這種阻礙教會發展、福音廣傳的種族主義在華人教會中滋長。主耶穌在使徒行傳一章8節清楚的指示初期的教會:他們傳福音的責任是地理性的: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並非:猶太人、撒瑪利亞人、然後其他的外邦人。

使徒保羅說主向世人施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這是指在歷史上,福音是先向猶太人傳,然後又向希利尼人傳,絕不是說要先向所有的猶太人傳,然後才可以向外邦人傳。若是這樣,恐怕到如今我們還沒有機會信福音呢!保羅本身到處傳福音都是同時向猶太人,也向外邦人傳;因此不但建立了猶太人的教會,也建立了外邦人的教會。往往在一個教會中,包括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信徒,他說在教會中,我們「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加3:28)

(三)傳福音是靠聖靈的能力

因為聖靈的工作,一來是為主作見證(約15:26),另一方面是感動罪人認罪悔改(約16:8)。我們固然要盡我們人的本分,用各樣的方法,接受各方面的訓練,為使我們能有效的為主作見證、傳福音;然而,若不是聖靈動工,絕不能使人悔改、得救。有一位主內的前輩提到當前的屬靈事工時說:「目前此間一片風氣,側重於知識、神學研究、新技巧,恐怕專靠神的大能和聖靈的心趨弱了。二十、三十年代的聖靈大能工作,被人不知不覺地棄在一旁,而以頭腦的工作為貴了。也許仍是嘴裡說靠聖靈,實際沒大追求,此乃教會一危機也。」

今天的危機便是我們以人的方法取代了聖靈的工作。我們用心理學、廣告術以及人的理智來得著人,結果得來的只是極其表面的成果,卻未見深入的工作與持久的果效,因為只有聖靈能在人的心靈的深處動工。

傳福音的工人,當然是使徒、傳福音的、與教會的負責人,如:傳道人、長老、執事等。然而,若要傳福音的工作得以全面展開,要達到向普天下傳福音,那麼非得每一位弟兄姐妹都動員不可。初期的教會是這樣,今天任何興旺的教會也是這樣,因著各人的語言、社會背景等的不同,若要達到與廣大群眾、社會各階層、各種族的人傳福音,那就得動用各種方法,各種的人才,各有利的環境以及各人特殊的條件來為主作見證。單靠一兩位傳道人,一年開幾次的佈道會,或偶然推動某種運動,都無法做到往普天下傳福音的目標。

另一方面,為了使全教會能有一致的目標、整齊的步伐,彼此同心合意的興旺主的福音(腓1:5)。教會應該有計劃性的擬定全教會傳福音的方針,全力推動,使眾弟兄姐妹能有一致的認識,同一的心志,傳揚主的福音。記得使徒保羅在書信中常與同工及弟兄姐妹們分享他自己的傳福音的負擔與異象,討論他的計劃,並邀請信徒為他代禱(羅1:13-15,15:14-33;腓1:3-20,2:19-30;弗6:18-20)。這不但顯出保羅的謙卑,更看出保羅的苦心,更藉此激勵、提醒信徒與他共同努力,盡傳福音的功夫。

教會若缺乏長遠的眼光與計劃,信徒也因此而失去傳福音的異象與熱誠,傳福音的工作就難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