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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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13:13;太27:3-5;約8:3-11

當四周充斥著絕望、使人憂慮的信息,盼望更顯得重要。盼望的相反是絕望,當我們走路預期會有出口,到見到時,那就是盼望;相反,若走到「掘頭路」,那就是絕望了。人在絕望中的反應和行為是會傳染的,即使是基督徒也會受影響。例如在疫情期間,大家都搶口罩、廁紙,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成為搶購的一分子,甚至有些人已很足夠但仍加入搶購潮。這些現象某程度反映出人心靈裡沒有平安,有絕望的感受,直接反映在他的行為上,以致他四處找尋倚靠。在基督的信仰來說,世人是絕望的,因為他們不接受救恩,他們轉而尋求生活的保障。但基督徒應不同,因為有永恆的盼望。如果我們在地上要作好見證,生活、行事為人在某個角度看卻與未信的一樣,甚至更恐慌,就太不合理了。基督徒落在患難中,若期望在地上找到出路,有時的確會找不到;但我們心靈裡一定有門,有出口,有盼望。如果我們心靈裡確實有那種穩固,好像靈魂的錨那種穩固,理論上我們看事情就不會絕望。當然不是叫我們以輕忽的態度去看待事情,但我們要反思,在耳濡目染下,我們心靈裡是否也會感到一點絕望?抑或縱然困難,絕望的信息充斥在四圍時,我們裡面仍有一絲盼望,因為有這靈魂的救恩,永恆的盼望。

當人能夠從絕望中走出來,那就是盼望了。假如你是完全人,可能盼望對你來說沒關係,因為你不會有絕望;但我們仍活在地上的人就明白,當我們在絕望中卻能夠走出一條出路,那就是盼望了。因此,我們認識盼望之先,要認識絕望。聖經裡有一個人物曾陷於絕望中,甚至要了結自己的生命,他就是猶大。猶大為何決定吊死自己?猶大決定吊死自己時,主耶穌還未被定罪,但因為他認定自己出賣耶穌的行為,將會直接害死主耶穌。他為自己所做的後悔,甚至覺得自己的行為無可挽回,沒法補救。結果他自己想辦法,希望將自己貪來的歸還,期望可以稍微挽回一下自己的過錯。其實他不知道主耶穌即將被釘十字架,如果他沒有自我了斷,主同樣會為他所犯的罪付上代價,但明顯他當時不明白主即將做的事。若我們深入想一想猶大為何選擇死,就會發現他經歷到的是絕望。

聖經記載裡還有一個女人有這種心態,她犯了大罪,在人眼中極為羞恥,但結果她有很大的盼望,從極大的罪惡裡走出來。我們試從這女人的角度去看這段經文。這個明顯是法利賽人所設的陷阱,因為只有婦人被審判,男的不見蹤影。這婦人是在行淫時被人捉拿的,在極羞恥的狀態下,更甚的是她被帶到聖殿去,一個聖潔的地方,並且是帶到主耶穌面前——一個眾人都尊重,被認為是神人的耶穌面前接受審判。這婦人可能是衣衫不整,在眾目睽睽下受審判。按摩西的律法她應被石頭打死的。法利賽人安排這事目的是要試探主耶穌,因當時羅馬政府有法例規定,不許用私刑,犯者必須經過審判。法利賽人問耶穌怎樣處置這婦人,是想將耶穌置於兩難之中:如果祂回答用石頭打死婦人,祂就觸犯羅馬的法例;相反,如果主耶穌回答放過她,就觸犯摩西的律法。主耶穌的回答是:「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用石頭打她。」主的意思是可以用石頭打這婦人,可以按照摩西律法來處置她,但祂加了一句:「誰先打?」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景,眾人可能都望著輩份最高的,等他先動手。但這在眾人眼中輩份最高的人,他省察自己一番後無可奈何地離去,接著的人也沒有一個敢說自己一點罪也沒有,結果眾人中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離去,只留下婦人和耶穌。一個審判者,另一個是受審判的人。主站在當中,顯出祂沒有罪,祂有資格審判婦人,但主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如果從地上的法律或是從神學角度來看,這事還未完結。換轉在今天的情況,假如一個警察(執法者)放走一個賊人,世界會變成怎樣?主耶穌的答覆很好,祂不是對婦人說:「你有罪,但算罷,我不定你的罪。」祂說:「我不定你的罪。」從神學角度或公義的角度看,好像有點不對,但如果是一班明白救恩的人,我們就知道事件是未完的。過一段時間後,主耶穌為著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也包括這個女人,整件事情到此才圓滿結束。聖經沒有記載最後的結果怎樣。設想是站在行淫的婦人 的位置,被人捉到並當眾受審判,認識到那位有資格審判她的,竟然最後為她承擔罪的刑罰而被釘十字架,受盡痛苦而死,就會看見救恩的意義和寶貴。為何人能夠脫離罪、脫離心靈裡極大的沉重和自我控訴?為何人能夠有永恆的盼望?為何人看見神不再恐懼,天良的虧欠也沒有了,以致能夠在神面前侍立、面對面迎見神?其中主要核心的原因就是這寶貴的救恩。我們能夠有盼望,原因是罪得赦免。一旦罪解決了,我們就能得著盼望。因為罪、自責、刑罰、捆綁消失了,因此才能承當那份盼望。

最近我看了一本有關寬恕的書,講述一位女士離開集中營後三十八年仍沒有將自己的經歷告訴人,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她覺得很悔疚,自問為何自己是生還的那個而不是死的那個。最後她返回德國,要求當局容許她重返集中營,她希望從中找出為何內心常有一種很難磨滅的感受。結果她回到集中營時回憶起一件事,是關於她的家人:父母和姐姐。原來在一次篩選中,她當時因年輕(17歲)而如實回答對方,指出那時與她一起的就是她的母親,因而導致她母親被帶到別處,自此就沒有再見到她。她很後悔自己如實作答,如果她那時回答那人是自己的家姐,或許她母親就不用死。她在自傳裡說自己終於明白心裡的悔疚是甚麼,並運用了心理學的一些知識來解開了這心結,學會寬恕自己。她這次再離開集中營時,她接納自己做錯了。這個女人將自己困在自己的過錯裡足足三十八年,最後才憑著自己許多的知識等,原諒了自己。反觀我們,不用等三十八年,我們被寬恕、不被定罪,不需要懂得心理學,而是因為確實有主耶穌來赦免我們。許多人犯罪的背後,心靈裡都有缺陷、重軛,或曾經小時候發生過許多事情,或經歷過許多悲慘的事。人許多時都會犯錯,人生有許多失敗,做錯過許多決定,甚至犯過不少罪,那些罪甚至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這一切造成我們人生許多沉重的擔子和壓力,甚至造成我們一些畸型的性格,使我們失去了盼望。主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從某個角度看,我們都像那個婦人,應當被人捉拿到群眾中間受指責、受審判;但一位有資格審判我們的對我們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個可以判我們的人,他已經為我們眾人一切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付上了一切的代價。我們認識到這點,心靈就得著輕省,得著赦罪的平安。在我們思考盼望前,我們必須先知道為何我們能得到盼望,原因就是因為這救恩。

我們藉著絕望來思想和認識盼望,以上列舉了兩個人物:猶大和行淫的婦人,那婦人能逃出來,找到出口,那就是盼望了。但聖經中另有一個人,同樣經歷了極大的絕望,在絕望中她又真的能走了出來,那就是馬利亞(約20:11-18)。經文的背景是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三個婦女(包括馬利亞)在清早時分再一次去膏耶穌。她們沒有想過她們不能移開墓前的大石,但主復活了,大石已被挪開。墳墓裡主躺臥的地方,頭和尾都坐著天使。天使對這三個婦人說主耶穌已復活了,她們都很驚慌,跑去找門徒,報告主復活的消息。彼得和約翰不信就跑去墳墓,馬利亞和他們一同跑回到墳墓裡去。彼得和約翰見了空墳墓,就信主的身體真的不見了。當彼得和約翰離去後,馬利亞繼續在墓前哭,因為主的身體不見了。當這婦人哭,天使再次出現。我認為天使再出現是要挽回馬利亞,藉著一種屬靈極大的震撼,希望他們的榮光可以讓馬利亞明白,主耶穌已經復活了,不用怕。天使問她為甚麼哭,馬利亞一面哭一面說不知誰把耶穌的身體挪去。結果言談間耶穌顯現,再一次問她:「婦人,你為甚麼哭?你找誰?」馬利亞掛心主耶穌的身體,主向她顯現後,她復興起來。回到門徒那裡去,將主耶穌所講的信息告訴門徒。

主耶穌死了,馬利亞因為找不到主的身體而哭。死亡是人解決不到的絕望,是人要面對的最大絕望,因為再見不到死者。馬利亞不停哭,一來是她認為主死了,再見不到主,二來是希望見到主的身體,但卻不能。結果,她落在絕望的光景。我們試想一想,馬利亞在墳墓裡找不到耶穌的身體,她得不著主;當她將主復活的消息告訴門徒,她仍得不到主。之前沒有,那時也沒有,但心態卻截然不同。之前不停在哭,但後來卻很積極說話。再看主被釘十字架後,門徒四散,離開耶路撒冷。耶穌死了,門徒見不到耶穌,失去了主;當門徒看見主耶穌復活,最後升天離開他們,那時他們也依舊是看不見主,但卻判若兩人,勇敢地作為主見證。主耶穌復活升天,主不在時,他們完全沒有難過,反而靈性大大復興,教會因此也建立起來。門徒前後判若兩人,分別在哪裡?核心的原因是:復活。人類歷史裡從來沒有復活這事,主耶穌的復活是肉身的復活,門徒是可以摸得到的。肉身的復活,顯示死後原來肉身可以再發生,就將死亡所帶來的絕望除掉。主耶穌不是死了,而是離開我們到天上去等候我們。整個基督教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再準確點說,在使徒行傳形容信耶穌,是信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心靈裡為何可以有盼望?原因是主耶穌已復活了,祂正在永恆裡等待著我們,這就是盼望的根源。我們心靈裡常存盼望的根源:原來人會復活,將來會再見!以前一些劇集常出現的橋段,說到一個兒子很年輕,父母在護老院,兒子不幸患絕症活不下去,囑咐兄弟姊妹不要告訴父母他的死,而說他移民到外國去,以免父母難過。其實不論他死或移民外國,父母都不會見到他,但在父母心裡卻有不同,因知道他仍存在。我們信仰的核心就是這點:我們有永恆的盼望,將來會再見的。

總結來說,盼望就是有一條路,可以有出口。人在地上看事情,常常感到絕望。年輕人經常說:「怕甚麼,大不了死!」套用在基督徒身上,其實是真的。前面幾多艱難,甚至絕路,大不了也是死。當然我們不想就此死去,因為有許多責任、事情還未做好。盼望的根源在我們心靈裡,能夠成為我們生命的見證。願主幫助我們所說的話、活出來的生活態度、思想和人生的方向,都表現出活潑的盼望。

(講於2020年8月2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