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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救人靈魂的工作十分重要,因這乃是主來到地上所要做的工作:「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並且主在升天之前也將這工作擺在每個屬神的兒女身上,我們作基督徒一生的工作,乃是要為主作見證,傳福音給失喪的人,領他們去到基督面前得著拯救。不過,我們傳福音會否時常碰到困難,在引導人歸向基督的事難以成全?
保羅曾說,福音可以分作兩部分。第一:「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第二:「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世上有許多人能得著福音的第一部分,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因此,許多人罪得赦免。但是他們很多卻不曾得著第二部分的福音,就是「主復活了,是永遠活著,能拯救我們到底。」(來7:25) 主在天上地下有權柄,給我們每日能以勝罪。得不著第二部分之福音的人,就未能靠著復活的基督來救自己脫離現在的死權。
一個人若是罪得赦免了,卻依舊去犯那一種罪,他必不是個完全改變的人,終不能有甚麼能力傳福音引人歸主。世上阻止我們救人靈魂工作的力量,沒有別樣東西的力量,大於我們裡面和生命裡的罪。因此,我們務要拒絕一切的罪惡:「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 每個基督徒都需要靠著復活的基督而得著能力,天天過著可以勝過罪惡的生活,主的生命及能力就可以自然地彰顯出來,吸引人來歸向救主了!要引人歸向基督,首先自己要有不動搖的信心,這信心是從神來的;若我們沒有這信心,我們必沒有一個光明和喜樂的基督徒經歷,因此我們必須時刻仰望主,相信復活的主:「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節錄自〈救人靈魂的喜樂〉叨雷 R.A. Tor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