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個怎麼樣的團體?(二)教會是「負責任」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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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告訴我們另外一件事,教會是一個「負責任」的團體。意思說在信徒與信徒之間,不單我們個人要向主負責任,在我們的言語、行為、心思意念上,也要彼此負責任的。假如我做一件事情得罪了弟兄,我們要彼此在主裡面解決這個問題。教會裡的弟兄姐妹也有責任幫助我們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這位弟兄不肯解決這個問題,教會就有責任來解決這個問題了,意思是告訴我們:信徒在教會裡面要負責任,我們向主負責任,向弟兄姐妹負責任,向教會整體負責任。所以在教會裡面,沒有所謂這是我個人的私事,與你無關,你不要來干涉我;我只要不干涉你,你就無權干涉我了。假如我們存這樣的思想,以為這是我們處事的方法,這無疑已離開了教會生活的準則了。

我們既屬同一的教會,同作肢體,同樣都是屬於耶穌基督的,是主耶穌基督教會的一分子,我們就當向大家負責任。也當彼此負責任,所以主耶穌基督在這裡所教導的,不單是給我們做事情的一種步驟:如果有這些事發生,我們應怎樣處理?如果弟兄得罪我,我私底下跟他交談,如他不肯接受,不肯悔改,我便帶同兩三個人去勸他,倘他不聽,便告訴教會。這是一個原則,是處理事情的步驟。但這步驟、這原則要行得通,就要大家肯彼此負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行出來,才會產生積極的結果。另一方面,耶穌說教會是個負責任的團體。如果我們既同屬一個教會,不僅是星期日同在一起敬拜主;或我們的名字同記在一個教會的名冊內。其實我們同在一個教會裡,那我們彼此間在主面前就有彼此儆醒、彼此照顧、彼此勸勉、彼此建立的責任。故此聖經裡有很多關乎「彼此」方面的事,例如保羅書信,彼得書信當提到教會生活的時候,當論到信徒彼此的關係時,都是講「彼此」的。換言之,教會是個負責任的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