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是我藏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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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詩32

大衛認為「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1-2節)大多數人都認為平安、健康、順利就是福,但大衛所說的福是用甚麼標準呢?他認為是那些耶和華也不算為有罪的人才是有福的。大衛不是說「沒有過,沒有罪,這人是有福的」,因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從這節經文我們看到「義人」的第一個定義是「時常行善」,第二個定義是「不犯罪」;兩方面都具備就是義人了,但世上沒有這樣的人。根據這裡的定義,我們可以定義罪人為——知道善而不去行的人。這是新約聖經告訴我們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我們不要降低聖經的標準。會否神要我們做的,我們不去做;神沒有叫我們做的,我們反倒去做?這就叫做「越界」、「過犯」。神定下界線,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能吃,吃的日子必定死,但人偏偏要越界。神看重人的內心:「凡心裡沒有詭詐的」是有福的,這是大衛親身的經歷。

大衛曾經閉口不認罪(3-5節)。相信這也是你和我的寫照,有時聖靈明明提醒,我們仍厚顏不認罪。大衛因為閉口不認罪,終日唉哼,骨頭枯乾。這種嘆息是來自靈魂的深處,裡面很苦,所以要抒發出來,但過後仍是很苦。神造人有靈魂體,可以說是密不可分的(指在地上的時候),心靈有問題,身體、情緒也會受影響。

「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4節),和修本將「精液」改成「精力」。大衛覺得他的精神力量耗盡,好像水分持續被太陽的熱力蒸發掉一般,意思是感覺神好像在報應他。這不是身體的問題,而是靈性的問題。有些弟兄姊妹每逢聚會開始就打盹,結束禱告後就醒過來;可是聽世界的事情精神卻很集中,談論起來更是眉飛色舞。如果你是這樣,就要在神面前好好求問,問題出在哪裡。有些弟兄姊妹知道要參加聚會,但到頭來一無所得,這也是十分可惜。可怕的是,這種光景可以持續很久。大衛這麼痛苦,因為黑夜白日,神的手在他身上沉重。我們認為得罪神的人,與神的關係一定不好,他逃避神,神也會遠離他。但其實不然,神的手在人身上沉重,代表神不會放過這樣的人。祂是聖潔和公義的,我們暗中犯罪,祂都看見。許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看不見,神也看不見;以為自己忘記,神也會忘記。其實神不但知道,更會用祂的手壓著我們。

大衛犯姦淫,他看見拔示巴沐浴,色心就起(參撒下十一章)。色情的事你稍為縱容它,思想就會成為行動。聖經記載那時拔示巴月經剛潔淨,按理應該很難懷孕。大衛為了遮掩真相,竟設謀害死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表面來看,大衛的計謀很精密,不為人知,事後他更娶拔示巴為妻。在大衛的認知裡,不可能會認為神不會知道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但事實是當他犯罪後,他不理會這些。犯罪會有罪中之樂,但往後的日子會極其痛苦,因為神沒有放過人。神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或許大衛心裡想,他教導百姓敬畏神,難道要公開說自己犯了姦淫嗎?今天也有不少傳道人和牧者犯姦淫,希望我們一同儆醒。

大衛處於困局裡,若他一直自欺下去,他的屬靈生命終會垮下來。但神憐憫他,派遣先知拿單揭發他的罪行(參撒下12章),大衛聽完拿單的故事後,指著神起誓說,行這樣事的人必死,因為他沒有憐憫的心。拿單直指大衛就是那個人!大衛的敬虔就在這裡,當神指出他的罪時,他立刻承認並把握機會,鼓起勇氣,直認:「我得罪耶和華」。大衛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5節)「陳明」、「不隱瞞」表示大衛在神面前不再遮掩,每個細節,他都坦白承認。大衛固然得罪了烏利亞,得罪了拔示巴,但他最得罪的是神,就是那位創造他、救贖他的主宰。無論是基督徒或是非基督徒犯罪,最得罪的都是神,因為同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被造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大衛這樣寫出自己的罪惡來並不簡單,因全國百姓都會知道他是如此污穢,並且更被記在聖經中,歷世歷代的人也知道。當大衛承認自己犯罪得罪神之後,神就赦免他的罪。難道我們信主的一刻,不也知道自己是如此敗壞的嗎?為何信主以後仍那麼自義?其實有些事情很簡單,為何折騰那麼久?當人認真面對自己的問題向神認罪,只短短幾分鐘就能扭轉整個局面。為何神那麼快就赦免人?明顯地是因為祂一直等待著人向祂認罪。祂已經預備了恩典要赦免你,只在乎你肯不肯認,神是何等願意與你和好。先知拿單也是如此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致於死」,但不是沒有後果,「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12:13-14)我們若做錯了,仍要承擔其後果和負上責任。這裡說的赦免是指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可以重新和好。

「大水泛溢」(6節)是代表耶和華的震怒,耶和華的審判。經文的意思是趁著大水還未泛溢前,就要尋求神,否則大水來到之時就必不能到神那裡了。故此,人要趁神可尋找的時候禱告祂,現在就是要悔改的時候,不然就太遲了。「祢是我藏身之處」(7節)大衛曾用了許多東西來作為他藏身之處,包括許多謊話、藉口、權勢、謀略,但聰明反被聰明誤。不要再遮掩罪了,難道有甚麼可遮蔽你使神看不見你?無花果的葉,不是你藏身之處,不要再逃避,快到神那裡。神是絕對公義,是審判人的主,但同時祂也是人藏身之處。在神的公義裡,也有祂的慈愛、救贖。神為洪水時代的人預備方舟,給予人回轉的機會。聖經說得救的人很少,因真正願意認罪、悔改、在神面前謙卑下來的人很少,但願我們每一個都願意。神是我們藏身之處,祂必保佑我們脫離苦難,認罪後就沒有苦難了,不用骨頭枯乾,精力耗盡⋯⋯不用再接受神震怒的審判,脫離各樣的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真正的快樂從靈魂的深處湧出來,因已與神和好親密,沒有間隔,這是真正基督徒的標記。

在神面前,每個人其實都是十惡不赦,滿身罪污的(參西3:5-8)。那麼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分別在於甚麼?基督徒知道自己敗壞,願意承認,並且不願再繼續沉淪下去,願意回轉歸到神那裡去。神差派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為你我釘在十字架上受苦而死,這些痛苦本應是你和我要承受的。祂本是神的兒子,榮耀尊貴,卻在十字架上沒有衣服,受盡人的羞辱,因為神使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一切,本是我們該受的。但最痛苦的是遭父神離棄,聖經不曾描述過主耶穌在神面前大喊,但這句是大聲喊出來的:「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罪帶來最大的痛苦是與神分離,這就是地獄的痛苦,再沒有神的賜福,與神完全隔絕。在地獄裡只有永遠的咒詛,永遠的痛苦,永遠的分離,無法逆轉。我們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神就使我們與耶穌基督聯合,我們與主同死同活,與祂一同藏在神裡面,主如何,我們也如何(西3:3-4)。在罪惡的世界,惟有主耶穌是我們的藏身之處。這裡提及虔誠人(6節),虔誠人不是指做得好的人,因為根本沒有這樣的人,虔誠人是肯趁著機會求告主、敬畏祂、歸向祂的人。我們要趁機會求告主、歸向祂,免得在永恆裡才後悔。

主遲遲未來,祂不是耽延,乃願人人都悔改(參彼後3:9),這句話是向教會講的。啟示錄中的七封書信,也是叫教會悔改。主必快來,祂是榮耀、光明、絕對聖潔的。我們要預備好,妝飾整齊等候祂來。趁著還有今天,要把握機會,靠著祂的寶血,靠著祂的靈,靠著神的話,使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都聖潔,無可指責,安然見主。在事奉中,感到乏力和疲倦,需要謙卑安靜在主面前,求祂光照,讓我們知道自己心中有沒有罪,要逐一向神認罪。當我們向神認罪,面對問題,並求神幫助處理,我們就有力量繼續事奉下去。我們不要做門面工夫,做給人看,神看著不算數。我們要認真處理裡面的問題,神是察驗人的內心、試驗人肺腑的。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這是保羅生命有力量的原因。聖潔的生活,是最關鍵的。

大衛將自己的事公開(8-11節),主要原因是他希望藉此經歷來幫助百姓,叫百姓不要像那無知的騾馬,不肯聽從主人的命令。人要聽勸,不要硬心等神出手。被勒住的不是順服,而是馴服。最終耶穌基督會用鐵杖轄管萬國,萬膝向祂跪拜,萬口向祂承認。信或不信也要服祂,世上的國都成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惡人必多受苦楚(10節)。大衛做過惡人,他深知所受的苦。惡人必受苦,因為神的手在他身上沉重。相反倚靠神的人,心裡會歡喜快樂,因為他手潔心清,在神面前處理好自己的罪。與神和好的人一定很喜樂,只有神自己才能使人得到真正的滿足。「我心不能安息,除非安息在神那裡。」如果你不快樂,可能是你裡面有些問題。世人對基督徒有許多批評,其中一個是虛假。耶穌基督在世時,責備最嚴厲的是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就是虛偽。基督徒說彼此代禱,但分享的常常都是很表面的事,因不想別人碰到內心。這樣一同聚會有甚麼意思?我們裡面真實的情況,為何不可以與人分享?如果我們參加聚會,一同聚集敬拜神,卻不肯去處理生命裡最真實的景況,就是在浪費時間。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放不下面子,覺得將自己的罪、問題講出來很難堪。我們信耶穌不是承認自己是罪人嗎?為何仍要面子?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既然如此,為何不能坦誠?豈不應互相扶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以致得醫治嗎?我們需要神光照,需要弟兄姊妹提點和代禱。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成為真實的教會,真實敬拜神,並真實面對生命問題,這叫敬虔。

 (講於202515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