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神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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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詩62篇、但3:13-29

詩篇62篇是大衛所寫的,從當中的描述可以看出他正經歷人生的逆境(3-4節),而整篇詩給人的感覺是大衛所面對的事情還沒有得到解決,但是他確實得到了神的回應(11-12節)。大致的意思是作者因著困境向神有所求、有所問,然後神回應他,指示他明白到能力是從祂而來的,所以他要繼續堅定倚靠神。在神對他的回應中,他也認識到慈愛也是屬於神的,並且神會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們。大衛認識到這位慈愛的神是既有能力,又是公義的。故此,大衛遇到有人攻擊他時,他「默默無聲,專等候神」(5節),因為他相信神必定會按公義的審判來報應各人。當我們堅定倚靠神,不代表我們正面對的一些逆境、困局會馬上消失,或棘手的問題會立刻按照我們所想的得到解決;可能神仍然要我們繼續處在困境中,但是心靈的狀況卻可以有極大的不同,能夠經歷到神的同在與作為。就如大衛雖然外面要面對很大的困難,但心裡卻能仍然一直與神有相交:「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11節),這種聽見是指神向人的心說話。大衛常常說:「我的心哪」,表示他正在用神的話語提醒自己的內心。當我們讀聖經或聽道時常常有這樣的渴求、目標,不單是頭腦上知道,而是「將神的話藏在心裡」,用心接受神的話,就必然得福。我們每次讀神的話、聽神的話,都要用心,並要專注。

這篇詩有一大特點,大衛強調「能力」都屬乎神。談及能力,你會否想起大自然、核子彈,還是改變人心的能力?主耶穌曾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10:27)那時主耶穌指出人能進入神的國,能夠撇下一切跟隨主,這心裡的改變,是人靠自己不能夠做到的,惟有無所不能的神才能做得到。能力不局限於醫病,更是每個屬神的人心靈裡經歷得到的。能力不是理論、概念,是實在要經歷的層面,只空談而經歷不到的,就不是能力。

假若一個人辦事很有能力,怎樣能看出他的能力來?就是在特殊的情況下一般人不能解決,而他能解決,就稱他辦事有能力了。若一個人生病一直醫不好,但到了一個醫生手裡就被醫好,就稱那醫生有能力了。「能力都屬乎神」(11節),為何作者強調「都是」屬乎神?因為人有時自以為能力是出於自己。既然「能力屬乎神」,主權就在神手裡,不是人作主、定主意。今天人靠學歷、技術、策略、人脈,這些是需要的,但能力都屬乎神的意思是:如果你用得著所學到的知識技能來幫助你,用得著那個人的幫助,這一切的背後都是由神而來的。人的危險是:自以為是專靠自己的努力來完成,而沒有察覺就算最後能做得到,背後都是因為神所賜的能力。病得醫治,我們要多謝醫生,但最後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感謝神,因為我們的身體和生命都在神的手中,是祂透過醫生來幫助我們。這個觀念要常放在我們心裡,這樣就不會走歪,就認識到要常常謙卑在神面前,不要輕舉妄動,更不要「目中無神」。

如果你落在大衛的景況裡,遭受身旁的人攻擊、拆毀(3、4節),又不知要到何時才能結束,在這情況下你能如大衛般「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嗎?大衛在第8節更教導人:「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祂,在祂面前傾心吐意,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新約聖經也教導:「伸冤在主,主必報應」,所以我們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12:19)。這是很重要的原則。大衛在困難中沒有用自己的方法解決,他知道救恩是從神而來的,能力是屬乎祂的。上流人、下流人加起來都如空氣般輕,不可靠的(9節)。認識主、跟隨主的人,一定要認識到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的。神喜悅我們認識到一切都是從祂而來,如此我們就不會輕舉妄動。只要我們行在祂的心意裡,倚靠祂,祂自然會將祂的能力彰顯出來。那麼,我們怎樣才可做個能夠經歷神能力的人?

我們要學會對自己的心說話,就如大衛用神的話、神的心意來提醒自己的心。簡單來說,目標就是使自己的心常常對準神。許多時候,人禱告過後,轉過頭就會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不肯等候神。人傾向急性,急於看見成果,希望按自己的時間節奏來成就事情。人不能夠等候,是因為人的心不能安定下來。相反,人願意耐心等候,就表示他心裡面信得過所等候的對象。我們之所以要安心等候神,因為神從不會失約,祂的時間是剛剛好的。大衛認識到神何時救、何時做,都是最正確的,所以他專心等候。當他的心急起來時,就提醒自己:「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因為救恩和盼望都是從神而來的。」第2節和第6節說出大衛等候神的原因:「惟獨祂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祂是我的高臺」。「磐石」是穩固不搖動的,有可靠的意思;「拯救」代表只有神有能力拯救;「高臺」代表保護和保障的意思,因此就能不動搖了。雖然事情還未完全解決,但內心是安穩的。經歷神的能力,不單單是外面的事情改變那麼簡單,而是能在混亂、危急的情況下,保持內心仍很安穩、鎮定,而這個只有神才能做得到。大衛認定一件事情是真的,就是「能力都屬乎神,慈愛也屬乎他」。這是每個屬神的人經歷過的時候,都能體驗到而發現得到的。若要經歷神,一定要學習等候。聖經曾記載甚麼人在等候神的過程裡,結果經歷到神的能力?從但以理書第三章我們可以看到如何學習等候,並在其間經歷神的能力。

巴比倫王為自己建造了金像,立在平原上,並下令全國人民都要拜這金像,不然就要處死。有幾個迦勒底人控告但以理和三個朋友不拜金像,他們心裡想要藉此剷除異己,但他們不敢動手,因他們是王所任命去管理國家的,現在想借王的手除掉但以理等人。王聽見他們的話就大怒,立即傳召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來問個究竟。他們是王所認識的,他們的名字王都記得。王於是問他們是故意不聽,還是無心之失?並再給他們機會,以期網開一面(但3:15)。最後一句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對於但以理的三個朋友,這句話是個考驗,但也是他們能夠經歷神的大能的寶貴機會。我們要經歷神的能力,需要有三個心:「清心」、「信心」、「忠心」。

一、清心

「我的心阿,你要默默倚靠耶和華。」經歷神的能力第一個心是要清心,因為清心的人必得見神(太5:8)。按著神的標準來說,就是指一個人的良心是清潔的,他不容罪影響他,他不願意去犯罪(參但3:16-18),他的心是對準神的,他清楚救恩是從神而來的。這是最關鍵的,倘若心對不準神,就不要想望經歷得到神的能力。神的能力,不是像一件物件讓人隨時按自己的意思拿出來用;而是需要你配合神的心意,神的能力就會透過你、經過你來成就祂的旨意,故此就讓你能體會得到祂的能力。神只會讓那些清心的人與祂靠近。

主耶穌曾醫好一個患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參可5章),她受病患煎熬,遇見耶穌時心想要用手摸一摸主耶穌的衣裳,她的病就會好。聖經記載耶穌頓時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所以立時停下來問誰摸祂,彷彿不知道誰被醫好了。從主耶穌這句話看來,祂不是主動做這事,似乎是被動的。主耶穌的使徒傳福音時也有類似的表達:「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2:22)神的能力在主耶穌身上顯出來,主動在於神。神是獨行其事,管理著一切的。因此,與神同行的第一步是清心,神的能力就會不斷從我們身上經過、顯出來,因我們行在神的旨意裡。清心是無論如何,最著緊的是神的心意,比我的生命、健康更緊要,要良心對得起神。

第二、信心

作清心的人與神親近才會產生信心,有信心的人是對神有把握的人。但以理的三個朋友說:「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但3:17)這表示他們相信神絕對有能力拯救到他們。為何他們面對死亡的威脅,仍然能夠對神有這樣的信心?他們不但相信神有能力救他們,也相信神願意救他們,因為他們對神有認識,也誠心誠意地仰望神。聖經應許我們:神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那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或作向神存完全的心),也必看顧那些敬畏祂,仰望祂慈愛的人。(詩33:18、代下16:9)

第三、忠心

這三個人也向王明確地表示,即使神的旨意是要他們死,他們也不會拜外邦的神,因他們不願意得罪所敬拜和服事的獨一真神。忠心的人往往會經歷到神的能力,因為他們不計代價地跟從神,決不回頭,結果就能夠保守自己行在神的旨意裡。可見有了清心,才會有信心,信心也能幫助你向主忠心,甚至忠心到至死不渝。保羅就是如此,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4:7-8)又說:「神救我脫離獅子的口,救我脫離諸般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提後4:17-18)這就是保羅的把握,所以他忠心到底。保羅的晚年很艱難,他說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他;他三年之久在那裡服侍,為他們流淚禱告,但結果卻遭他們離棄;其中一個更是他昔日的同工底馬,他貪愛世界,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

有清心、信心、忠心,這樣的人自然會等候神,但在等候神的時候,他也要學習耐心。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勇敢做見證後,已沒有甚麼可以做,他們只可如大衛所說:「我的心要默默無聲,專等候神。」相信他們沒有掙扎,也沒有反抗,坦然面對。尼布革尼撒王見這三人不聽從他的話,就怒氣沖沖,下令將火窰燒熱七倍,表示他極其忿怒,並宣告不聽從他話的人也是如此下場,相信他也要證明:「沒有神能救人脫離王的手」。經文提及尼布革尼撒吩咐他軍中幾個壯士(最精壯的士兵)去執行刑罰,確保沒有人能逃脫。三個人穿的是朝服,他們被捆起來,打算直接就扔落烈火的窰中。相信這三個人心裡有禱告,他們宣告他們所事奉的神,能夠將他們從火窰裡救出來;但結果是火燒得更猛,連抬他們的人也被燒死(但3:19-23)。你也許或會問,為何會這樣?一般基督徒遇到危險困難,會禱告求主幫助。如果在病患中,就希望病快點好,康復過程越短越好,但結果要很長的年日,是否就表示神不願意幫助,或神沒有能力?遇到艱難,頭腦上知道要等候神的幫助,但時間一長,一直看見沒有進展和改善時,心裡便很容易會疑惑起來。其實,這是神給我們的考驗,經過考驗後,神就會讓他經歷到只有這種人才會經歷到的能力。就如保羅也曾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卻叫他不靠自己,而是曉得要依靠大能的神。(參林後1:8-9)

王原本認為這三個人自食其果,罪有應得,但出來的結果使他大為震驚,因為他看到的不是三人在掙扎慘叫,而是有四人在火裡行走,沒被捆綁,火也無力傷害他們(但3:24-25)。王看見的第四個人,他形容相貌好像神子。雖然王沒見過神的兒子,但他看出他不是普通人,似乎有榮光從這人發出來,比火焰更光亮。希伯來書記載主耶穌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來1:3)。尼布革尼撒王看見這情景,即呼叫「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他們三人出來的時候,身體沒有受傷,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真是奇妙!(但3:26-27)

神為何要人等候?因為神要人明白到,能力是屬於神的,不要用自己的方法,要信靠神。救恩、盼望都從神而來,祂是磐石、避難所和高臺,信靠的人必不至動搖。即是說等候的人本來是很容易會動搖的,但神要人學習盡了本分後,就等候祂自己去決定和安排。說了應說的,表達了自己的立場,也已禱告交託給神,最後就是一直地等候神,然後就會經歷到祂的作為和能力。在過程裡,神會讓人經歷到神與他們同在,即便在災害、困苦、危險裡,神也沒有離開他們,這是何等的寶貴。就如這三個人在火窰中與神子談話,他們眼中注視的是神子,而不是火或王或其他事物。他們所經歷到神的同在,是那麼的實在,這種滋味和經歷,在他們平日沒有危險的日子是嚐不到的。大衛聽見神說了一次、兩次,都是在他遭遇壓迫下繼續等候神的時候聽見,他就發覺神真是有能力,不但是頭腦上的認識,而是心靈裡和實際經歷中的認識。

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都是想陷害三個朋友的人,他們留心的不是神子,而是為何這三個人仍能生存。從這三個人的身上他們知道幾件事:1. 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2. 頭髮沒有燒焦,3. 衣服沒有變色,4. 身上沒有火燎的氣味。他們絲毫沒有受損,這證明全是神的能力。相信這三個朋友事先完全不會知道,結局是這樣奇妙的,神的能力往往叫人意想不到。人專心等候神,一定會見到神彰顯他的能力。有時難處是神所安排的,為要叫人經歷祂的能力。這樣想,我們的心就能安定下來了。首先我們要清心,想一想有甚麼得罪神,有沒有違背神的心意。第二,要對神有信心,神會按人的信心給人成就事情。第三,無論結果如何,神的意思才是最重要的。神親手帶領這三個朋友,他們是福是禍兩般皆可的心,是神看重的。

為何特別記載在火窰裡有神的兒子?於我們是有特別意義的,世界沒有一處地方比耶穌親手帶領我們更安全和穩妥,遇到難處時,我們先不要問:「為甚麼?」而是要問:「會否這是神要我經歷祂的機會?」要經歷神,就要學習「我的心阿,要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因為救恩是從祂而來的。」當然,神不會一下子安排過大的難處給祂的兒女。第一和第二章記載了但以理和三個朋友的生活見證,他們立志不以王的膳和酒來玷污自己,情願食簡單食物。當王下令要殺盡哲士時,他們立時禱告天上的神,求神將王夢中所見的告訴他們。這件事最後得到平息,他們沒有被處死,一點一點的經歷建立了他們對神的信心。大衛一生不斷經歷神的大能,我們也要如此經歷。

19世紀弟兄會教會領袖之一的喬治慕勒先生,被稱為「孤兒之父」,曾在英國開辦多間孤兒院,從沒有向人募捐,憑信心收養了總數超過一萬個孤兒。在他的日記裡,他說神聽了他三萬多次禱告。有一晚管膳食的主管告訴他錢已用盡,而食物只夠當晚用,明天早上孤兒就要捱餓,他建議快去找人幫忙,但慕勒先生不同意,他只將需要告訴神。第二日早上管膳食的來找慕勒先生,他說沒有食物,還要擺放餐具嗎?慕勒先生說照擺放,結果整張枱都滿了餐具和碟,到食飯時間,他依舊作謝飯禱告。對著一群孤兒和空碗碟,他仍感謝神,因為神一直看顧他們,神是看顧孤兒的神。他不是為錢為利,他清心禱告神,剛禱告完就發現有一輛車停在門口,那是運送牛奶的車,因路面阻塞不能送到目的地,便將牛奶全捐給孤兒院。後來又有人將很多的麵包送來給孤兒吃,他們就能如常吃早餐。慕勒先生一生不斷地經歷神的能力,因為他有等候神的心。但願主幫助我們,不只一次、兩次,而是一生不斷地經歷這位神。

(講於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