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說,神寧要我們照顧關心其他的人,而不希望我們因遵守他律法外在的儀式,而令別人飢渴而至死亡,因為人是神所造的,他們應深入這些外在的東西去領悟裡面屬靈的意思,而我們讀經時亦應有同樣的態度。當我們讀到有關歷史的記載時,也當如是—— 「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作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這是一段史實,他們讀的時候本應要尋出裡面屬靈的教訓。
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馬太福音17:8)
不是有許多信徒在家庭裡常有爭吵的事,以致父母子女夫婦兄弟姊妹,互相辱罵麼?不是有許多信徒因為他們的僕人作事不滿他們的意,就任意辱罵他們麼?不是又有許多信徒因為他們商店工廠裡的學徒夥友有甚麼惹他們氣的事,便負氣辱罵他們麼?不是又有許多信徒對於小販車夫,以及其他貧苦的勞動者,稍有不合意,便開口辱罵他們麼?這都是罪;都是極大的罪。這不但是表示你有惱恨的心,你犯了殺人的罪,這也是顯明你敢輕慢神,你敢辱罵神照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警教我們不要發怨言;在另外一封書信中他又教訓我們一種消除怨言的良法。他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醫治發怨言的病只有這一種最好的妙藥:「凡事謝恩」。這不是一件難事。只要我們明白並且深信,神使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是我們的益處,我們自然會「凡事謝恩」。當我們學會這一樣功課的時候,那一切怨讟的言語自然就都變成感恩的話了。
在這段經文裡,使徒明明告訴我們說:我們都是屬主的,都是主的人;因此我們各人所行的事,將來必都要在主的面前受主的判斷。惟獨主有權柄判斷我們。若有人論斷弟兄,他便是越分擅自奪取主的權柄。論斷人的罪小,越分奪取主的權柄罪大。明白這理以後,我們便知道說論斷的話除去上文所說的三種損害以外,還有一樣更大的害處——使我們得罪主。
在這裡有一件事我們應當特別注意,就是毀謗的河流是從嫉恨的泉源發出來的。因為我們對某人存了嫉妒和怨恨的心,所以才對別人毀謗他,藉此好敗壞他,以解我們心頭的怨恨。總沒有人毀謗他所愛的人。既是這樣,要棄絕毀謗的話,正本清源的良法乃是求神先除掉我們裡一切嫉妒和怨恨,將祂的大愛充滿我們的心。
因耶穌基督是長遠活著,並且為一切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祈求,我們就有把握他能夠拯救我們到底(來7:25)。感謝神,讓我們有這位永遠長存的大祭司,實在不能「忽略這麼大的救恩」(來2:3),應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來2:1),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來3:6):「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要棄絕污穢的言語,同時我們必須遠離不良的友朋。不然,我們必定陷於要棄絕穢語而不能棄絕的苦境。我們當定意不說污穢的話,也不聽污穢的話。若遇有喜說穢言的友朋,第一當以正道規勸他們,幫助他們也棄絕污穢的言語。如果他們不能接受你的勸告,或是你無法勸戒他們,那只好急速遠離他們。沒有這種決心和勇敢,便難免遭遇失敗了。
原來神一直以來都是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5),涵蓋過去一切在每年贖罪日刻苦己心並相信大祭司替他們獻上了贖罪祭的人,意思就是他們的罪其實並沒有因大祭司那一次的贖罪祭而得以除掉,只不過是因為神看見他們對祂有真實的信心,而不算他們為有罪,就好像把他們的罪暫時給遮蓋起來(羅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