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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太18:1-35
馬太福音由第一章至第十六章左右,記載主耶穌帶著門徒到該撒利亞腓立比「退修」,當下主問門徒:「人說我是誰?」門徒就按所知回答。後來主直接問:「你們說我是誰?」彼得隨即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主耶穌對他的回答十分嘉許。到十七章主帶著三個門徒到山上將自己的榮耀顯給他們看。至此或許我們都覺得門徒在信仰上、靈性上,對主的認識上都有一點突破,但後來他們竟爭論誰為大。由此推測,其實門徒問「天國裡誰是最大的」時,並非真的想知道天國裡怎樣才算為大。十八章驟眼看去主說了許多不同的信息,用故事、比喻從不同角度教導門徒,可以說整章經文的每一處都在指示門徒學習一樣功課——謙卑,要學這功課不是用世人的心思和方法的,而是要先對耶穌的教訓作一原則性的了解(2-6節)。
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主的回應不是說看見甚麼,懂得甚麼就為大。可能那時的門徒心裡也帶有這種想法,因為在他們中間有人看見耶穌改變了形像,而且彼得藉天上的父的指示得知耶穌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似乎門徒就是根據這些來判斷,所以有人就憑著自己對主的認識、屬靈上的某些見識,來判斷自己在神國裡的大小;但主對他們的教導是:「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謙卑是人生命的表現,主自己就是帶著這麼謙卑的生命來到世上。聖經形容主的謙卑是「虛己」(參腓2:6),今天我們也要學習這功課,學習成為一個謙卑的人。這是生命,並不是作甚麼來表明自己的謙卑。人的裡面若沒有新生命,即使外面怎樣作、怎樣行也不會有;但如果我們有神的生命,主耶穌的謙卑也必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夠謙卑。那麼主所講的「謙卑」是怎樣的謙卑呢?
(一)要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意思不是說小孩子做甚麼就跟著做甚麼,隨意找個小孩子來學。仔細看聖經所寫的背景,第4節補充第3節,經文寫的是謙卑像「這」小孩子,指的是耶穌面前的小孩子,因2節提到耶穌叫一個小孩子來,站在門徒當中。一般來說,一個小孩子被十三個大人圍住,也許會感到害怕,但主耶穌很想藉這小孩子的一些樣式,指教當時需要學習謙卑的門徒。主耶穌叫那小孩子,那小孩子就真的走到祂面前,站在門徒中間,這就是謙卑,或有人說是順服,但謙卑才會順服。想一想自己內心的情況就會明白,人許多時候有自己的意思,即使明白主很想自己這樣行、那樣作,但我們總有自己的理由去解釋、不順從去做;所以人要這樣來聽從,並不容易,惟有謙卑的人才會聽從。主耶穌很想人好像這小孩子聽到主的聲音,能放下自己的意思,然後順從主耶穌所說的話去行。當人知道了主的意思,到底是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思,還是仍堅持己見,就反映出他是謙卑還是自大,歸根究底人之所以不聽從主其實是源於人的驕傲。如果你覺得主有這樣的吩咐,聖經也有這樣的教導,卻認為自己仍然能夠作判斷去決定這事該行還是不該行,存著這種心態讀經和聽道,某程度上即是表示你認為自己比聖經更高了。
法利賽人曾質疑耶穌,為何祂的門徒吃飯前不洗手,不遵照古人的遺傳,想藉此指證耶穌不守律法。那時耶穌很耐心教導他們:「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這些法利賽人用這些律法規條來判斷主耶穌是不是遵行神的心意,但他們是否真的弄清楚甚麼才真正能污穢人?其實否。所以耶穌就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才能污穢人,這番話是責備這些法利賽人的,他們這樣出口質疑主,正是污穢人的活生生例子。主耶穌的解釋是,食物歸食物,靈性歸靈性;食物吃進肚裡,最終落在茅廁裡,不能污穢人,但從人心裡出來的就能污穢人。主講完這番教導後,門徒留意到一樣東西,就走到耶穌面前說:「法利賽人聽見你的話不服。」這是否顯出他們有自己的意思?其實人謙卑還是驕傲,並不在乎他會不會在某些時候站出來大鑼大鼓,相反許多時候是在乎他在神面前聽見神的話後反應如何。法利賽人不服表示他們不能帶著謙卑的心,柔和地領受主耶穌對他們在真理上的教訓。這種心思,反映出他們內心的驕傲。主耶穌說如果人能夠像這小孩子,就能夠聽進主對他們所說的話。
(二)在主面前看見自己的虧欠。
路加福音記載有兩個人在殿裡禱告,一個法利賽人,一個稅吏(路18:9-14)。若將兩者作比較,看他如何公開站立禱告,又將自己與稅吏比較就可知那個法利賽人很驕傲。人有一種自恃,覺得自己對,就自以為義。這法利賽人所看見的盡是稅吏的錯誤,而不是看自己身上有沒有甚麼錯誤。人若沒有謙卑的心,他的眼怎樣也看不見自己的問題。當然他並不是完全不看自己,但他看自己時只看自己表面上做到的好行為,人總喜歡以此自誇。難怪主說那個稅吏回家去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因為稅吏看見自己在神面前的錯,自己在神面前如何不配。驕傲是人本身的罪帶來的惡果。亞當和夏娃在園中吃下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根本都是同出一轍。我想人的罪性最重要就是這點。夏娃吃了果子,不能全怪責蛇,因為人本身若不是有自高的心,不會跌進圈套。夏娃吃下果子,反映出她心裡所想:「神雖然這樣吩咐,但我可以不聽從。」保羅寫羅馬書,他解釋當始祖吃那神所吩咐不可吃的果子時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5:19)不順從神的吩咐,就叫做悖逆。主耶穌指出「這小孩子」有順從祂的表現,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小孩子的名字,但他的樣式卻是我們該學習的。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就是那些像這小孩子謙卑順從主的人。
但到底怎樣能夠成為這樣謙卑的樣式?在這章經文主耶穌除了要我們知道何謂謙卑外,接下去更從不同方面指教我們如何才能成為謙卑的人。謙卑是生命的問題,有主耶穌的生命就有這特質,但怎能將這謙卑的生命活出來呢?經文中第6節所記的小子,不是前面所講的「這小孩子」,若讀下去,就會發覺在神眼中看許多人都是這種所謂的小子。「這世界有禍了……失喪的人」(太18:7-11),經文記載主耶穌用小子來稱呼許多的人。「不要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10節),似乎在耶穌眼中開始講到一些所謂的小子,而不是這小孩子,下面也有這樣的寫法:「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14節)。在神眼中我們每一個都是小子,事實上小子的意思是每一個都是很微小的。在主的眼中看為謙卑的人,在乎他們對神的認識。我們要認識神到底怎樣看我們,祂看我們每個都是小子。細心讀聖經就發現,神對這些小子真是重看有加的。這段經文有幾個不同的教導,但這些不同的教導,可以說是不斷重複帶出一點:主耶穌講到神的看法。主一面講一面教導,到最後作一小總結,第10節就是這幾句話的總結:「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前面一直說驕傲與謙卑,一個人如果不是存著謙卑的心,就會絆倒人。第5節:「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就是接待我。」若不接待主,凡使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頸項上,沉在深海裡。主耶穌是講有許多小子,很容易被絆跌。人如果存驕傲的心,沒有謙卑在神面前,很容易絆跌身邊的小子,所以小結提到不要輕看小子裡的一個。未信的人常覺得人定勝天,許多人都陶醉於這種傲氣;但詩篇說人的本質不過是塵土(參詩90篇)。所以其實人是小子,不用因為這樣在人面前要低下頭來,正因為人的本質是這樣渺小、是塵土造成的,就更加凸顯神是何等憐憫我們。人要真正認識自己,必須要從神的眼光去看。以賽亞書講到神的偉大,祂用手心量諸水,用虎口量蒼天(賽40:12),我們若自高自大沒有謙卑的心,是因為我們不認識神的高,不認識神的大。若認識神的高和大,就發覺人的渺小,發現自己不過是人:「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詩8:4)人往往落在艱難中,才發覺自己力量微小;但人的本性又很容易自高,所以主耶穌藉著這小孩子教導門徒又教導我們怎樣才算是個謙卑的人,就是聽到主的吩咐而聽從。
怎樣才可有這樣的生命?耶穌一直教導門徒,希望他們認識到祂是如何看重每一個在祂跟前的小子,下面的幾段經文可以說都是講這方面的道理。如十八章說到處理在教會裡有嚴重罪行的事時,最壞的打算是將犯事的人當作外邦人一樣。主耶穌這番話,含意不是叫人遇到有人犯罪,盡快依步驟做好就將他看作外邦人一樣。相反,耶穌是很不想將犯事人看作外邦人,所以才設定重重程序,希望人回轉悔改。其實主耶穌很看重這些人,教會要非常小心來處理這些事。人若願意成為謙卑的人,要認識我們本身都只是小子,若不是蒙神的恩,不可能在神面前蒙恩惠、得憐恤,這是主教導門徒如何成為謙卑的教訓。
經文接著記載一個比喻(太18:23-35),講到一個僕人欠主人一千萬銀子,按當時薪金來計算足以超過160年的薪金。主人憐憫僕人,免了他的債;但他離開後,卻向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追討,揪住他,又掐著他的喉嚨,更將他下在監裡。當主人知道這僕人的行為後,就將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所欠的債。若單獨去看這故事,可能我們很容易將它純粹理解為一則教導人饒恕的道;但若從整章的內容來看,主耶穌這番話是承接著前面有關謙卑的教訓,這番饒恕之道安放在這裡,承接著前面門徒爭大的事,就有另一番的意思。因為耶穌想每個門徒明白,其實他們每個都是欠一千萬銀子的人。人要謙卑下來,要看見自己原來在許多的事上都虧欠於神。在殿裡兩個人禱告的事件裡,法利賽人看不見自己的虧欠,只看到自己做到許多表面上好的事;只看到別人的虧欠,看不見自己在神面前的虧欠。我們對比那欠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其實不遑多讓。我們每個本來都是犯罪、得罪神的人。永死這個結局,我們要付出多少銀子也不能得免去,惟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主耶穌為我們流出寶血,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並且祂將自己的生命都賜給我們。坦白說,我們所虧欠於主的,遠遠比那個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人為多;但是如果人不認識自己在主面前常常有這虧欠,就很容易自高。每次當我們認識到虧欠主,主為我們付上罪的代價後,祂不會藉此脅迫我們,縱然我們在祂面前滿了虧欠,但我們無需帶著愧疚來到神面前,因為主的赦免是真確的,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就能白白的稱義。我們要記得自己雖然是小子,但我們是非常蒙恩的,因神不輕看我們這些小子。另一方面要常常記得其實我們虧欠主許多許多,有這樣的認識我們就不夠膽在神面前自高,反而因著這認識使我們謙卑在主面前,聽從主的話,用感恩的心、愛主的心來為主生活。
(講於2020年2月9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