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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彼前4:1-6
當我們提到為主耶穌基督受苦或「將為主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時,我們要先知道基督已曾為我們受苦(參彼前3: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這裡包含三點:1. 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我們受苦多多少少是因為自己的罪,但耶穌基督不是如此。我們受苦是合理的,但耶穌基督受苦是不合理的,祂受苦是為我們的罪,祂自己一點罪也沒有。其實主耶穌不止一次受苦,但這一次很明顯是指釘十字架那次,祂這次受苦是擔當世人的罪。這個苦不是普通的苦,不但是肉身,也是心靈上的苦。2. 義的代替不義。耶穌基督是完全公義的,公義與審判分不開,沒有審判,公義就不能顯出。經文不是說義的審判不義的,而是說義的代替不義的,看來很不公平。不義的應受神審判。耶穌基督的義代替我們的不義,祂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耶穌基督本身的義,祂行神旨意的義反給了我們,我們本是不配得的。耶穌基督受苦,目的是為要引我們到神的面前,使我們因祂得救,祂是我們在世的榜樣。我們作主的工作,是為了引人到神面前,有時也要忍受不公平的對待。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卻要為人忍受不公平。公義是好的,但我們也要為此受苦,為要引人到神面前。
第三章又提到行善也要受苦。行善是好的,有主的獎賞,但都要受苦。基督徒行善受苦,這個也是神的旨意,因為耶穌基督也是這樣,我們要跟隨主的腳踪。
第四章講到我們自己。這節經文提到「受苦」、「心志」,這裡不是說自討苦吃,神不是要我們修行式的受苦,好像苦行主義者,以為越多苦越好。我們所受的苦是神安排的。人的本性都不喜歡受苦,但我們要有準備,要有受苦的心志。當然有了受苦的心志,神不會日日給我們苦受,祂知道我們的軟弱;但在平順的日子,我們要有受苦的準備。因為如果沒有受苦的心志,人很容易會跌倒。馬太福音十三章提到一些種子落在土淺石頭上,代表一些沒有真信主的人。這些人只是歡喜領受,在平順的日子很難知道他們是否真信,但在患難裡就顯出真與假。坊間的成功神學,或一些以為信主一帆風順的人,都不接受信主後會有失敗、病痛,甚至認為信主不會貧窮。他們沒有受苦的心志,一遇到甚麼事就會離開跌倒。彼得三次不認主,因為他沒有準備,其實耶穌基督事前已告訴他,說鷄叫兩遍以先,他會三次不認祂,但他沒有將主的話聽進心裡。彼得在主提醒下,仍不作準備,他只得一個「勇」字,最終失敗。所以受苦的心志十分重要,我們既然是信主,就要常作準備為主受苦,在平順的日子也是如此。
經文不是說既然耶穌受苦,我們也要有心理準備受苦,當中的用字頗特別,「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兵器意味著爭戰,屬靈上的爭戰。加拉太書提到情慾與聖靈相爭,基督徒是時刻處於爭戰的狀態(參加5:16),戰場在我們裡面。情慾是與生俱來的,簡單來說就是罪性。信主後這罪性還在我們裡面,隨著我們一生。感謝神,信主後聖靈住在我們心裡,祂不會離開並且與情慾相爭。我們信主前隨己意行事,有犯罪的自由;但信主後聖靈會提醒,在我們裡面就起了爭戰。有些人爭戰得很痛苦,很大掙扎,甚至哭起來,但這是值得的;因為我們之前是罪的奴隸,走向滅亡,但聖靈進到我們裡面,祂與情慾相爭,證明我們是活的,是已經得救了。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不然,我們會如以前一樣犯罪,享受罪中之樂。
有人認為羅馬書七章18-23節是保羅信主前的經歷,但有些人卻認為是信主後的描述,支持這論點的其中之一是保羅用現在式來寫。信主後屬靈的爭戰甚至會更加劇烈,越追求聖潔,爭戰越大,越劇烈。在這爭戰中,你想行善時,就有惡與你同在;你不願意作的惡,裡面就有拉力慫恿你去作。基督徒要有受苦的心志去面對這場爭戰,若怕受這種苦,就會順著情慾而行,結果是作出得罪神的事,後果是可怕的。若堅持就要有受苦的心志,靠著聖靈與情慾相爭。
為何說「因為在肉身受過苦,就已經與罪斷絕了?」明顯地肉身受苦與罪斷絕是有關的,因肉身是有情慾的(罪性)。一般來說慾望的意思是負面的,但聖經中也有中性的用法,中性的譯法是渴慕(desire)神。人裡面有正常的情慾,但這正常的情慾過分了就會使人陷在罪中,這也是事實。中性的情慾例如:喜歡美食,看美麗的風景…這都是正當的嗜好,正常的情慾。中性的慾望都有可能被魔鬼利用犯罪的,如夏娃看分別善惡的果子悅人眼目,好作食物,又能使人有智慧,這本是中性的情慾,卻被魔鬼利用,引致犯罪偏離了神的命令。
神容讓苦臨到我們身上,使我們不那麼容易放縱自己肉體的情慾,或者令你的心也不想去作,因為已經在苦當中。將條件環境改變,令到我們的心不再嚮往情慾的事。例如:神賜給你一場大病,以前喜歡飲飲食食,不健康的食物也不禁戒,沒節制,受了病的痛苦,就不再貪吃了。苦難能夠幫助我們與罪斷絕,病是其中一種苦難,以前很多弟兄姊妹為主坐牢受苦,但對他們也有好處。監獄裡甚麼也沒有,沒有放縱情慾的條件,犯罪的機會相對少很多,當然心裡也會犯罪。為主受苦中,沒有心也沒有條件犯罪。另一個例子是遇到大災難時,那會再有心情犯罪?神容許一些苦難發生在你身上或你身邊,這有助你與罪斷絕,叫你不再被世界吸引。疫情期間,大多數時間被困在家中,不能外出,受忍耐的試煉,某程度幫助我們對世界的迷戀減弱,這其實是給我們的機會去反思我們的信仰。在這方面,苦難就幫助我們與罪斷絕。當然不是說完全沒有罪,一有苦難以後就不會再犯罪;而是經歷過苦難後,使我們對世界、罪惡和情慾方面,有另一種的看法。甚至神會用某些環境叫我們沒有了條件、沒有了心去犯罪,這其實是神對我們的苦心。這個觀念與許多人的觀念有很大出入,我意思是苦難可怕,還是罪更可怕?若我們坦白、認真看一看人性,估計大部分人都想逃避苦難的,但你是否想逃避苦難多過逃避犯罪?如果說一個謊話就能脫身,甚至免去受苦,相信很多人也會這樣做。但在神看,祂情願看見我們受苦多過看見我們犯罪,所以祂會容讓苦難臨到,令我們與罪斷絕。但往往我們不想受苦,就情願選擇去犯罪。如果我們體貼神的心意,就情願受苦難也不犯罪。如果神容讓苦難臨到令我犯少點罪,我愛苦難多過愛罪。我認為這是很高的,因為人性都是逃避苦難的。有時我們揀犯罪,心想向神認罪便可。神容讓苦難發生是有祂的目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幫助我們與罪斷絕。
消極方面來說,苦難能使我們與罪斷絕;積極方面來說,「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2)神的旨意很多,明說的有行善(彼前2:15),例如傳福音,栽培信徒等,但世人不認為這些是善事。還有「聖潔」(帖前4:3)、「萬人得救」(提前2:4)等等,整本聖經都是神的旨意。簡單說,我們按照聖經的教訓去行,這都是神的旨意。苦難幫助我們脫離罪,接著輕省一點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面的路程,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
彼得在第3節再舉出一些罪的例子:第一類是邪淫惡慾,另外還有一類是醉酒、荒宴、群飲,就是一些我們日常會做的事,但過分了就會成為罪;所以一些平日中性的事,隨時會變為罪。第三類是拜偶像。基督徒很少拜人手所造的像,但屬靈的意思是將一樣事物或人取替了神在你心中的地位,這些就已經成為偶像了。如果你心中有些東西,無論人、事或物,對他們的感情到了一個地步,取替了神在你心中的第一位,那樣東西就成了你的偶像。所以基督徒有時也會觸犯這項罪:愛其他事物多過愛神。拜偶像的事,基督徒也要留意,這裡特別加上形容詞,是「可惡的」。我們要小心,檢討自己,有時我們不知不覺會犯了,將錢財、名利、家人、妻子兒女放在第一位。
我們付代價跟從主不做以上的事,我們已悔改離開罪歸主,遵著神的旨意行,其實沒有得罪過任何人。為何未信的人會毀謗我們,以我們為怪,甚至逼迫我們(4節)?聖經清楚指出基督徒在現今的世界定會遇到這些事,作基督徒做好人行善、傳福音事奉主,但還要受苦、受逼迫、被人毀謗,不要因此而感到不服。我們要有心理準備,如果我們常常想著要有公義的對待,短期內可能真的不能遇見。反而聖經三番四次提醒我們,這些事是會發生的。這個世界根本就不公義,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因為有罪人的地方就有不公義,就算制度好也沒有用。以摩西時期為例,有一套完整的律法、制度,雖是如此以色列人仍是不跟,他們愛黑暗不愛光。所以基督徒要有心理準備,如果你因為這樣而忿忿不平,你就會失去平安和喜樂。
我們因行善而受苦可帶出神的旨意,能夠引人去到神的面前(參彼前3:16)。一般人對別人的惡待,都是以牙還牙的,但是如果我們能忍受,能夠以善勝惡、以愛相待、原諒、饒恕、忍耐、為別人禱告、溫柔地面對,他們就會在我們的好品行上自覺羞愧,相信這是聖靈的工作。有些事我們做不到,但有些事我們可以做到,並要我們學習受苦的。如果一些事情要我們忍受、忍耐,其實就意味著我們要受苦;不然,就叫享受、享用了。耶穌基督也是這樣忍受,為要成就神的旨意,因此我們也需要忍耐。世界是不公平、充滿罪惡,但我們是有盼望的。為義受逼迫,行善要受苦,不與人同奔放蕩無度的路,這是正確的;但人還以我們為怪,我們心裡有時不服,但事實如此,我們只有努力傳福音,人信主後態度就會改變。我們深信神是公義的,最終祂必定有公義的審判(參彼前4:5)。所以不用心急,神一定為我們伸冤,不要為自己伸冤,只要我們交託給神,因為祂審判活人死人。死了的人到主再來時,神會使他復活接受審判,這是不信的人的審判。對於信主的人,主會按著我們對祂的忠心,給我們公義的賞賜。我們在世界即使得不到合理的回報,但也要按著神的旨意盡力行善,主必定會為我們伸冤,將來也要得賞賜,這是我們最大的福氣。
第6節為何死人會有福音傳給他們?這有不同的解釋,但最明顯的解釋是:彼得寫這書信時,有些人已死了,他們未死時已有人傳福音給他們,他們信了主,後來可能受逼迫或因病死了。雖然他們死了,已受了人的審判,但他們的靈性是靠神活著,因靈魂是不滅的。就算你信了主受人逼迫,最終遭遇殺害死亡(殉道者),但靈性仍是靠神活著的。不是死後有福音傳給他們,是在他未死前已經信主,之後為主受逼迫才死。將來主再來時,他們會得到神公義的賞賜。這鼓勵我們不要放棄,要堅持行善,堅持按照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我們要以基督耶穌為榜樣,目的不是為自己平反,為自己爭取甚麼,而是為了引人到神面前。因為耶穌基督本身也是如此,祂面對最不公平的待遇,最不公平的審判,甚至為我們死,為了引我們到神面前。有時我們作神的工,要見證耶穌基督,我們也要面對這些不公義的受苦,但也是值得的,因為神會為我們伸冤,為我們彰顯祂的公義。我們只要盡我們的責任在地上傳福音,因為未信主的人很可憐,他們要面對將來的審判,我們不會看見他們受審判而幸災樂禍。福音是惟一解決人自己的罪的問題,如果人不信主,一切所作的都徒然。盼望我們盡福音的使命,但要有受苦的準備和心志。如果心裡總覺得不公平,整件事就不用作了。我們要以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好像耶穌基督一樣,我們就能夠忍耐,就有盼望。
(講於2020年9月13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