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聖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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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彼後1:1-4

當我們認識神和救主耶穌基督,得著寶貴的信心後,我們要進一步明白更多,因為恩惠和平安,會因著我們認識神而多多加給我們。經文第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神已賜給我們的,我們認識多少?如果我們認識那位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我們就明白那些關乎生命虔敬的事、怎樣得著更豐盛生命的事!第4節更加上應許,這應許是叫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即是信主後離開罪和不義,目標是與神的性情有分。我們認識神的性情時,這性情也在我們身上。當然不是神全部的性情我們都擁有,例如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超越的權柄等,但有一些的確是神要我們得的。我們先看「神是聖潔的」,因為聖潔是最首要的。「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4)(另見書24:19;詩22:3;賽5:16;約17:11;彼前1:15-16等)這些經文不斷向我們說:「神是聖潔的」。許多人信主時,沒有留意神是聖潔的這一點;他們留意的是神賜給人甚麼,但神本身是怎樣的,他們很少去想。神是用祂的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我們認識祂時,祂讓我們看見祂是怎樣的一位神。聖哉!聖哉!聖哉!在希伯來文,這是語言上表達不同層次的方法,就好像形容一些食物時,我們會說好吃、更好吃、最好吃;英文就有”good, better, best”之分。但希伯來文沒有這樣分,而是通過重複內容來強調重要性,三次是最大、最高的程度。聖經沒有重複三次說愛、愛、愛或公義、公義、公義來稱呼神,惟獨聖哉(聖潔)重複三次。聖潔是神最獨特、最重要的性情,這點在其他信仰裡是找不到的。有些人說神是人出於懼怕而想像出來的,所以用獻祭來交換,求神保佑。但聖經的神不是人能想出來的,因為祂是聖潔的,人最多想到神的能力,祂管理天地。希臘神話中所描寫的神明也會如人一般犯罪,做出連人也覺得不對的事;惟有聖經中所記載的神是絕對聖潔的,一點罪也容不下。聖經中對神有這樣的稱呼:「以色列的聖者」,好像互換,指出神就是最聖潔那個,其他書卷如耶利米書、以西結書都這樣說。新約書卷裡,神的兒子也被稱為聖者(約壹2:20, 27),恩膏是指聖靈,主是指耶穌基督。「從聖者受了恩膏」是指耶穌基督叫父差遣聖靈保惠師來到我們裡面,所以耶穌基督都被稱為聖者,聖靈就是聖潔的靈,可見三而一的神的特點都是聖潔的,是神的特質、本性、性情。

聖潔是甚麼?鍾馬田先生說:「甚麼是聖潔呢?我想我們不可避免傾向於從負面的角度思考祂,我們的定義是神是完全與罪分開隔離的。」聖潔第一理解是:分離,從罪中分離。簡單而言,在神旨意以外的,就是罪;或不符合神的標準,就是罪。但聖潔也可用正面的角度來形容,是完全絕對的純潔,一點雜質和一點罪污也沒有。這聖潔彰顯出來,是對罪的厭惡。如果一個人犯罪,這種厭惡也會臨到他身上,和一切其他的事上。所以聖經記載:「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神愛世人,但因為罪的緣故,祂是聖潔的,以致祂要追討罪。從另一個角度看,聖潔是完全光明,沒有一點黑暗。罪與黑暗有時連在一起,例如我們稱作奸犯科的組織為黑社會,指他們所作的是在暗地裡、不能見光的。

此外,透過律法又反映出神的聖潔,律法是根據神的標準定立的。昔日埃及和迦南有許多偶像,他們將人和獸合體當作神明來供奉,神絕不容許人將其他事物取代祂,祂是忌邪的(利11:43-45)。經文不斷強調「我是你們的神」、「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原來神是聖潔的,會直接影響祂的範圍四周,也自然感染其他東西,所以神要求與他有關的人都要聖潔(申23:14)。神是聖潔的,祂的子民,也要聖潔。如果我們聖潔,神就會與我們同在,祂會保守我們,救護我們。

神既是聖潔的,我們追求聖潔就不是「或者需要」,或「有空才做」,而是「必須」。舊約聖經多處也可看到神聖潔的彰顯,鍾馬田先生說:「我猜想如果你被問到聖經哪裡對神聖潔的教導是最有力的,你必須去到各各他,就是主釘十字架的地方。」為何他這樣說?他說:「神是如此的聖潔,如此絕對的聖潔,以致只有那可畏的死才能救我們。十字架是有關神聖潔的最高、最令人崇敬的宣告和啟示。」如果神不是這麼聖潔,有否需要祂的兒子這樣死?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尚且要這樣死,意思是神的聖潔是最無法更改的。當人在罪裡而面對神的聖潔是十分可怕的,但不太多人明白。為何主耶穌那麼苦,是因為擔當我們的罪,所以神聖潔的教義,教導我們知道罪的可怕。「除非你對神的聖潔有真正的概念,否則你無法認識罪。這也許是現今對罪的概念如此不充分的原因。」「我們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了解神的教義和神的聖潔,而這正是看待罪的方法。主要不是通過自我省察,而是通過來到神面前。」有時我們覺得不是罪的,加上大多數人也覺得不是罪,我們就認為不是罪,但到底一件事是不是罪,如何劃那條標準線?是根據神的聖潔、神的標準。我們先清楚神的聖潔後,才會對祂畏懼,才會對自己的罪的可怕有所認識,如此我們就不敢犯罪,也更加明白十字架上主耶穌為我們而死這個救贖之恩的重要與偉大。

我們當認識罪的可怕,當認識到一個罪人在神面前應當畏懼。愛德華滋的一篇講章說到「罪人在忿怒的神手中」,他這樣形容人的罪:「我們的罪一直積蓄,繼續違背神,不肯悔改,我們就在神面前積蓄神的忿怒,好像神手中拉著弓,對著我們,一路拉一路拉…」我們犯罪越多,後果越嚴重,刑罰越厲害,所以神說按照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這個世界上的人為何仍未滅亡?因為神的手仍托著,祂一鬆開世人就會跌進火湖裡。那時有些人聽到這堂道後,害怕得抱著柱子怕自己要掉進火湖,也有跪在地上求神赦免。因為看見神的聖潔,看見自己的罪,看見自己要面對神的忿怒。感謝神,原本我們滿有罪污,但在祂旨意裡,我們蒙了拯救:「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3-4)。

聖經記載主耶穌這樣形容地獄:好像欣嫩子谷的火,火是不滅的。欣嫩子谷好像現在的堆填區,那時的垃圾不是堆積起來,而是如同倒進焚化爐裡燒那樣來處理。罪人在神面前變為無用,下場是如同廢物被扔在火裡燒。我們犯罪偏離正路,沒有尋求神、明白神的,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連一個也沒有。我們本來就是這樣的光景,但神的憐憫和慈愛臨到我們願意悔改歸向神的人,我們要感謝神。人不能給我們聖潔,也不能使我們聖潔,惟有神能夠,這是神極大極寶貴的應許。我們可以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因為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擔當了我們所要受的苦:「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我們回應主,就要遵行祂的旨意,不要只稱呼主啊!主啊的。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回應神的愛時,我們就用愛來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7)

這裡要我們特別著重的是追求成為聖潔,以弗所書第一章所說的是指我們在地位上的聖潔。神稱我們為義,我們白白領受神的恩惠,當我們靠近祂時,祂的聖潔會影響我們。神說:「我是你們的神,你們就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所以我們應當對自己說,我雖然在地位上是聖潔的,但也要在實際上、在主觀的生活經歷上,都應該是聖潔的。我們要不沾染污穢,成為聖潔,這才配得起神賜給我們的救恩。

簡單來說,我們要有生命上的改變(參彼前1:14-17)。以往蒙昧無知,放縱私慾,不聽神的話,現在要回轉作順命的兒女,從此聽從天父的話,跟從主的意思行。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聖潔,這是態度上的:我在衡量做或不做某事時,不是按自己的喜歡和益處,而是首要按神的心意、神的喜歡。17節也說我們要警惕著自己:「存敬畏神的心去過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這樣生活神就會在我們身上工作,叫我們成為聖潔。很奇妙,我們做好我們要做的部分,主會負責。

聖潔有與不好的分離,與神親近的意思(參林後6:14-18)。簡單說,就是分離歸主,離俗歸神。經文說我們本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有些事情世人可以做,但屬神的人不可以做,若事情與聖潔的神不相符的,就要選擇站在神那邊。在神的一邊意味著與世界對立,我們或會因此失去一些世人看為重要的,但我們要記得神給我們的身分,因為我們是聖徒,就要活出聖徒的本質。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神喜歡我們憐憫人、愛人、饒恕人、幫助人,我們就照著去行;神不喜歡人詭詐,喜歡人內裡誠實,我們就照著行。我們要謹記:「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 4)

(講於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