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著軍裝當更,遇到一些可以原諒的罪案時,例如隨地吐痰、垃圾蟲、違例過馬路等,我就截住當事人勸導他們不要再犯,接著隨即以罪作話題,拿出福音單張向他介紹福音。感謝主,我成為了許多「罪人」的朋友,並帶領許多吸毒者、黑社會分子或其他犯案的人信主。
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馬太福音17:8)
如果你按照正常的基督徒方式生活,自然會愈來愈明白不願意遵守主的話,就會被「丟在外面枯乾」。而遵守主的話實在是有福的,因為可以「住在主裡面」,常常與主在一起;祂的話,祂自己也常常在我們裡面,並且主的話自然就在我們生命裡結出果子。你有沒有嚐過這種「甘甜」呢?
在神的家中,是「神主」,而不是「民主」。切勿效法現今社會的做法,用投票來解決問題。神會在眾人心中運行,將祂自己的意思顯明;希望弟兄姊妹,特別是要做決策的肢體,都能學習讓主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