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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十一1-44
神在信祂的人身上有絕對的主權,祂很清楚每個人的信心狀況,包括門徒、馬大和眾猶太人。主耶穌知道祂快要釘十字架,若他們不信,神兒子復活的大能和生命就不能藉他們彰顯。於是,祂就揀選拉撒路,叫他為神的緣故經過死亡,並且復活,好顯出神的榮耀,又好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並叫周圍的人知道: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不見一人,只見耶穌 (馬太福音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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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十13-17
保羅在解釋的時候提到一個很重要的次序,就是在「求告主」之前,有許多事情一步一步的發生,然後才有「求告主名而得救」。如果連主是誰也不知道,也不信,怎麼能算求祂呢?求告主之前,還有信主、聽見主、傳道、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