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國民與地上的會籍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腓3:20-21)

不久前,我們按照政府的規定開了一年一度的會友大會。與往年稍微有不同的是,今年我們把多年來沿用的會章,按照政府的一些要求做了一些更改。大致上這些更新都是合適的,使一些資料更加準確清晰,也更加符合政府的要求。我們的執事們大多很殷勤忠心,除了在資料和政府的要求上仔細準備,也在會章的信仰立場上小心地守望。

有些基督徒可能會想,「如果我們是天上的國民,為甚麼會有地上的會籍呢?」或說「為甚麼屬天的教會要向地上的政府註冊呢?」這些都是很好的問題。基督徒會這樣想,表明他認真地看「基督裡的教會」和「天上的國民」這些事情。

首先是教會向政府註冊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雖然我們的政府遠遠談不上尊重神,但是至今絕大部分保守的教會和工人都認同,政府還(暫時)不干預宗教信仰的自由的。因此,政府要求在管理上,在稅務上的安排等等,宗教團體必須註冊,這樣的要求我們是應該順服的。

除了向政府註冊,教會在地上也是受地域、語言、聖經領受、管理、人的問題等等的限制,在不是最完全的狀態下分成不同的聚會。我們不能高舉只有自己才是最合神心意的聚會。我們只能說,在人的不完全裡面,我們按著自己的領受;按著我們對神託付的理解;按著我們在神面前的良心,盡量做到最合神的心意。所以,一部分按照政府的規定,也是按照我們的領受,在不完全的狀態中似乎是最合宜的作法,於是就產生了「會籍的安排。我們平時並不喜歡用「會友」來形容弟兄姐妹,但是常常在一些教會的安排上,不管是透過受浸或者接納,「會友」是代表我們已經認同這個弟兄的信仰,他也願意加入和我們一起記念主,敬拜主,服侍主。

從聖經裡我們很容易知道,在神眼中真正的教會只有一個,是在靈裡面的,在基督裡的。就是古往今來各處所有因信稱義、重生的基督徒的聯合,這種聯合是永遠不變的。如果你還沒有重生得救,就算你擁有所有最好的會籍也沒有用,你在基督裡還是無分無關,你不是天上的國民,也不是真正教會的一部分。因為給你會籍(受浸或接納)的人和地方的教會(我們),有可能會判斷錯誤。之前也有個別受了浸,或者被接納了,後來不信的本質才顯明出來。因此,我們常常教導弟兄姐妹清楚自己重生得救的重要。

如果你已經重生得救,那麼就算你沒有任何會籍,你還是在基督裡有份,還是真正教會的一部分。因為真正重生的,是「從神生的」,或者說是「神所生的」。屬神的人,神一定不會放棄他,他和基督,和其他聖徒的聯合也不是任何人事可以破壞的。有甚麼可以使屬神的人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這點大家是十分清楚的。

教會是屬天的,我們也是天上的國民,這是我們最重視的事情。我們在沒有進入榮耀之前,現在的安排和作法,也似乎是我們有限的屬靈領受裡面,最合宜的作法了。因此,我們還在肉身裡面的時候,可以暫時按照這個作法和安排。到了主把我們從今生和肉體裡面釋放出來的日子,我們和教會都會脫離暫時的註冊和各種章程,進入在基督裡榮耀的屬靈實際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