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茅斯弟兄會-開放與閉關的不同分支

提起弟兄會,大部分弟兄姐妹們都會想起沒有牧師制,每個禮拜擘餅記念主的教會。迦密堂也有不少講員,是屬於弟兄會背景的教會的。

弟兄會的歷史十分悠久,其實對中國教會歷史影響最多的,是大約1827年在愛爾蘭的都柏林開始的一群叫做Plymouth Brethren(普利茅斯弟兄會,簡稱PB)的弟兄會。當時這個PB裡面有達秘等等的弟兄們一起聚會,從這個PB裡面後來出了很多影響華人教會的人物,包括戴德生先生,開孤兒院的穆勒先生,甚至詩歌「何等恩友」的作者等等。後來在厄瓜多爾殉道的五個宣教士裡面的Jim Elliot等三個,認真研究預言和護教的Dave Hunt弟兄等等,都是這些PB的弟兄。華人教會中有不少弟兄會背景的教會是受早期PB所影響的,比如香港和東南亞的一些「英國弟兄會」,喜樂福音堂,平安福音堂,聚會所的各分支,神的教會(余光超),國內很多獨立(每個主日擘餅)的家庭教會等等。

PB的弟兄信仰非常保守,很注重聖經,認真地按照聖經生活,教會和聚會的各種安排也盡量按照聖經的教導,所以在歷史上神大大地使用他們。然而,在PB弟兄的歷史上也產生了不少的分裂,正如以前不少的長者也說過,「越注重真理的教會,似乎產生的分裂越多」。

1848年,達秘弟兄和開孤兒院的穆勒先生的兩班人中產生了分裂,達秘弟兄的一班被稱為Exclusive Brethren,就是我們一般所稱的「閉關式弟兄會」。穆勒先生他們一班(包括戴德生先生)被稱為Open Brethren,就是我們所稱的「開放式弟兄會」。這兩班的弟兄們都統稱為PB – Plymouth Brethren(普利茅斯弟兄會)。

我們比較熟悉的開放式弟兄會在1910-1930之間也逐漸地分成兩班,就是更加開放的Gospel Chapel和保守的Gospel Hall,「福音堂」這個名字也大致和這些類似。有些Gospel Hall的聚會非常保守,甚至比閉關式弟兄會更加「閉關」,又因為華人的基督徒對各種弟兄會的認識不是太清楚,容易把這些「保守的open brethren」誤解成「閉關弟兄會」,其實他們是Gospel Hall的弟兄會,屬於「開放式的open brethren」。

開放式的弟兄會經過歷史上的努力傳道,遍佈了世界各地,在東南亞和中國也有獨立弟兄會,小群/聚會所的的各分支,國內不少的獨立家庭教會等等我們比較熟悉的教會。這些教會裡面的各種分裂和分支我們也比較熟悉。閉關式(exclusive)弟兄會也同樣發展到世界各地,然而他們的實際情況在華人教會的圈子裡面是很少人清楚的,因為我們知道的一些教會歷史的書籍,大部分比較詳細提及的都是開放式弟兄會。

閉關式弟兄會(exclusive brethren)歷史上也產生不同的分支,但是到現在已經基本上分成三群的聚會:1) 延續達秘弟兄的一群;2) 在1881, 1909和1940年分出的弟兄們,組成了現在統稱的KLC弟兄;3) 還有信仰極端/異端的Raven派,就是現在比較多人所知的「普利茅斯基督教會」(PBCC, Plymouth Brethren Christian Church)。

守住達秘的教訓的閉關弟兄會,現在已經很少,在加拿大的卑詩省只剩下一處的聚會。他們其實沒有外人想像這麼「閉關」,甚至沒有一些「保守開放式弟兄會gospel hall」的做法那麼嚴格。雖然他們認真持守對聖經的領受,卻不認為自己是唯一的教會,注重基督唯一的身體是在不同信仰純正的群體裡面。他們對人,不管是其他教派的基督徒還是世人都非常有愛心,也常常和不同教會的基督徒個別有很多靈裡面的交通。

然而弟兄會最極端甚至異端的是從1890年分裂出去的Raven/PBCC教派。從信仰上來說,他們在1900年左右就已經否認基督「永恆神兒子身分」的”eternal sonship”地位。因此,閉關弟兄會中一般認為Raven/PBCC教派很早就信仰偏差,接近異端。

Raven/PBCC教派在作法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地方。我們從網上看到的一些「不准看電視、聽收音機、閱讀報紙、使用互聯網、使用手提電話、在選舉中投票、踏足娛樂場所、看小說、看電影、買人壽保險甚至飼養寵物,帶領人極權,會所沒有窗戶」等等大多是這個極端教派的。然而,他們還有一個更加危險的領受,就是在每個時期把一個帶領人稱為“man of the hour”。這個帶領人的位份非常高,有如神的使者,可以決定會友的婚姻或其他人生決定,據說甚至可以行淫等等。

其實在華人弟兄會中,除了一般開放式弟兄會的做法,還加入了一些閉關式的領受。甚至也有個別群體也有這種”man of the hour”的影子。一個派別的人,可以把一個帶領人的地位抬得非常高,認為他就是神使用「在教會中做恢復工作的人」,直到這個人離開,「神的恢復工作者」的位置就落在下一個帶領者身上。這實在不是聖經真理的教導而是從Raven教派裡面出來的極端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