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處事的智慧-金錢

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歌羅西書 4:5)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 (帖撒羅尼迦後書3:12-13)

多年前請教一位本來是政府社工的傳道人,基督徒在街邊看到乞丐應該怎樣做。因為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看到有需要的人產生同情是很自然的事情,真正的愛心是自然流露的。從這位有經驗的傳道人才知道,政府有社工和福利幫助有需要的人,然而這些乞丐一般想從行乞得到更多的利益。所以這位傳道人告訴筆者,如果告訴他們「我們找政府的社工幫助你好嗎?」本來政府可以給他們更多,更加實際的幫助,他們反而會選擇離開。

基督徒如果看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有能力而不肯幫助,塞住憐憫人的心,馬上會受聖靈的責備。如果常常這樣,神還會有管教的。但是我們也看到不少滿有愛心的基督徒,沒有留意有人會利用我們的愛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碰到這樣的情況,聖經其實對基督徒,對懶惰利用人的人,都有明確的教導。

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幾個禮拜,已經留意到教會中有這樣的人。所以當時他特別以身作則,沒有接受教會的供應(其實帖撒羅尼迦的弟兄姊妹們很有愛心,也願意供應使徒的需要),而是設立了「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在教會或者弟兄姊妹家裡白白地)吃飯」的規矩。當時使徒這樣做,是「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所以保羅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也鼓勵安慰其他基督徒,發現自己被人利用以後不要灰心,「行善不可喪志」;又吩咐教會對這樣懶惰又專管閒事的人「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今天基督徒要有實際的愛心,也有幾樣實際的原則是我們可以應用的。王明道先生有很清楚的勸勉(借錢和幫助的原則是類似的):

不要怕借貸給別人,但也不要亂借給人;怕借貸給別人是自私,亂借貸給別人是害人。不要借錢給懶惰不肯作工的人。不要借錢給有嗜好的人。不要借錢給說謊欺騙人的人。若有人向你借錢是為作投機的事業,不要借錢給他。若有人向你借錢是為浪費,就如作華麗的衣服,宴會親朋,購買奢侈品等等,不要借錢給他。人有急難中的需要,向你借貸,只要你有力量就不可推辭。救災恤鄰是基督徒的天職。困苦可憐無力自助的人向你借貸,你不可推辭,也不可指望他償還,更不可向他取利。别人向你借貸,你如果看是不可借給的,便應當誠實向他說明原因,並且勸戒他,不當設辭推諉。「王明道-每日選讀」 (節錄於「信徒處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