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得救見證

小時候已知道自己會犯罪

當我讀小學的時候,有幾件事對我特別深刻,其一是我偷了朋友的遊戲卡。記得當時是小息,朋友好像坐在我的座位附近,他拿出了一張遊戲卡像是炫耀的樣子,可是一不小心他將那遊戲卡丟到地上。當時我見狀,便馬上用腳踩住那張卡,我朋友找遍地上每個角落也找不到,皆因我使勁地用腳踏住了。在他放棄尋找之際,我便鬆開腳,將遊戲卡據為己有;其二是我在小學受朋輩影響,染上不良習慣:講粗口。我特別記得有一天,我學了那句粗口後,回家時便教妹妹說。後來有一天她跟爸爸談話的時候,無意中說了我教的粗口,結果她被爸爸重重責罵了一頓。當時我良心實在受到責備,可是卻沒有承認的勇氣;其三是在小學時,因為自己膚色比較黑的緣故,被同班幾位同學歧視和排斥,於是我時有跟他們打架。雖然沒有老師見到,因為只是短暫的肢體碰撞,可是從中發現自己的性格比較暴躁,容易生氣,激動過後多以流淚收場。

第一次聽到福音與當時我的人生態度

當我升上中學後成績平平無奇,及後在文憑試放榜成績未及進大學的門檻,後來報讀為期兩年的副學士課程。當時自己性格比較孤僻,害怕接觸陌生人,害怕在多人面前說話,只喜歡獨處。在副學士畢業後,進入城市大學讀書,那時遇到有一位來自教育大學的基督徒向我傳福音,而這次是我第一次聽福音。在兩個小時的交談中,我認知到這個世界有一位神,知道主耶穌為罪人釘死十字架上,知道甚麼是罪人等等。然而,我依然認為人定勝天,仍然覺得我在自己生命中是掌權的那一位,只有自己能為自己的人生作決定。

對信仰的批判與沉淪的生活

後來那位教大基督徒轉介我給城大一位基督徒朋友,自此他們每個星期四都會為我進行陪談或影片分享。及至一個星期三的晚上,我在家中忽發奇想,覺得或許試著向神禱告也無妨,暫且看看會發生甚麼事;所以當時我便試著閉上眼,想一堆禱告文,然後打開眼。就這樣,甚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翌日,星期四的下午,兩位基督徒朋友如常與我進行陪談、講聖經。然後我向他們說昨晚我自己決了志,他們便很驚訝,便說我們領你再一次決志吧。可是那一次,我是在不情願祈禱的情況下祈禱的,及後教大基督徒問我有否覺得喜樂,我裝作回答說有……可是我根本沒有任何喜悅,內心的不平安和良心告訴我自己又說了一個謊話。自此以後我便認為自己已經是一位所謂的「基督徒」,可是及後的生活完全反映不到信主後應有的生命改變。

後來教大基督徒邀請我去他的教會聚會,而這也是我長大成人後第一次參加主日崇拜,會後感覺良好,身邊的教友在聚會完後也主動向我打招呼歡迎我。可是由於他的教會位置在石籬,離我的家非常遠,我實在不願意付代價。因此我決定隨便找一間在自己家附近的教會參加主日崇拜,初時找到一間參加了大約三至四星期崇拜,之後便沒有再參加了。當時因為我沒有主的生命,所以沒有追求神的心,便覺得參加崇拜只是浪費時間,覺得倒不如將更多時間放在功課上會比較好。後來我才知道這教會是有靈恩背景的,感謝神保守我沒有被人按手禱告或進行甚麼儀式。

後來我亦向城大的基督徒提出了多項關於信仰的質疑和批判,我問他:「究竟後世的人有否完全將神的話語記錄在聖經中?現時這本聖經與最早期第一本的聖經是否一樣?為甚麼大量的猶太人都並非基督徒?」等等。我認為自己又犯罪又悔改的情況不斷重覆很傻,亦覺得人生短暫,及時行樂,做回最真實的自己是對當時的我來說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跟他說自己未配得作個完完全全的基督徒。

在這段脫離教會生活的日子,我的生活亦打回原型。我依然以自我為中心,依然對著朋友說髒話和黃色笑話,我依然沉醉於觀看成人影片……我多次憑自己的力量嘗試戒除這惡習也無補於事;我亦發現自己深陷於這罪當中不能自拔。

主兩次的尋找

這段時間,神亦兩次在不同日子、時間、地點差遣了祂的僕人於城大的餐廳嘗試向我傳福音。可是當時的我已經對信仰連提也不想,更遑論跟他們講了。我一邊用餐,一邊以冷淡和敷衍的態度回應他們,亦對他們存有少許鄙視的心態。因此,神兩次特意地差遣人來尋找我這隻迷羊,我卻心硬而拒絕。

在西迦戴上的假面具

後來一次親戚聚會當中,我媽媽主動向表姐(許佩茵姊妹)建議叫她帶我參加西環堂的教會聚會。自此以後,我亦有在西迦參加團契和主日崇拜。因著以前的決志我仍然以為自己是「基督徒」,而事實上當時的我並非一個真的基督徒。加上表姐和我是親戚關係,我在她面前或許希望自己作個「乖仔」,讓她對我有一個好的印象,我便希望在教會中裝作「乖仔」的模樣。可是,在每次參加完西迦的團契或者崇拜後,一步出教會便感覺自己變回了原本的模樣。皆因我每次也會掏出手機玩遊戲;或者是回到家中照常觀看不雅的影片;或者是照常與朋友說髒話……聖經便只有在每次團契或者主日才願意打開去閱讀,自己在家中其實也懶於靈修和翻看聖經。雖然我意識到我的生活有問題,可是我卻沒有怎樣理會或尋求解決的方法,依舊過著渾渾噩噩的生活。

我在新加坡的沉淪日子

及後2018的暑假,我需要前往新加坡基督教青年會Metropolitan YMCA實習兩個月。當時西迦的弟兄姊妹建議我去基督漁人團契的教會參加主日崇拜和聚會。在我出發前,梁太和曙慰姊妹亦勉勵我,跟我說期待我將福音傳給身邊的人。記得有一天,我向香港及新加坡的實習生和管理層作自我介紹時,也主動提及自己是一位「基督徒」。後來在到步後第一個星期日,我順利來到漁人團契教會聽道。可是接下來的星期六晚上,香港和新加坡的朋友在討論晚上去喝酒跳舞的事情時,主動邀請我出席。當時自己因為「基督徒」的身份,知道那些地方是不應該去的,所以我有表明拒絕出席。但最終我因為朋輩壓力的影響,還是出發去了。即便如此,感謝神,當時我也只是去飲酒,在當中也沒有與異性有任何身體接觸,亦沒有任何非分之想。後來於星期日凌晨便回到宿舍,當時心中掙扎在想應不應該參加星期日上午10時的主日崇拜,最後還是選擇不參加。當時實在意識到自己做了神不喜悅的決定,但我沒有真正悔改,而是選擇逃避。回想起來,當時神實在有懲罰我、警戒我,因回家後我的耳鳴持續了一個多星期,是從未感受過的強烈,所以當時自己很害怕聽力受損或失聰。我隔了幾個星期後,再出席了一次崇拜後便完全脫離了教會生活。

在這段再一次脫離教會,離開神的日子,我的生活又打回原型……疏於靈修禱告,甚至沒有謝飯祈禱……我感覺與神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而事實上也的確還沒有關係,因為當時我仍然未得救。

逃避弟兄姊妹與神的面

回港前一天,梁太發信息問我近況,我如實告訴她我的生活像是自己主宰,沒有活出主耶穌的樣式,感覺我自己像是教會中的稗子,覺得基督徒的身份沉重,為免主的聖名被我敗壞,我認為自己需要停止去教會……我亦跟她講了一個藉口,說打算星期六、日陪家人所以不去聚會了。當時我實在沒有勇氣面對西迦的弟兄姊妹,因為出發到新加坡前他們也勉勵我,以及對我向身邊的人傳福音抱有很大期望,而最終自己還是失敗了。我害怕面對神,也害怕回港見弟兄姊妹;我覺得自己很不堪,滿身罪污……

主再次的尋找與拯救

後來回到香港,大學開學後幾天,又有基督徒在城大餐廳嘗試向我傳福音,這是主第四次的尋找我。言談間,我說自己曾經是基督徒,他們亦邀請我出席他們的講座和聚會,可是我卻一一推掉。

在2018年11月25日,表姐發信息邀請我參加福音主日,我當時雖然心情複雜,又自覺不配再回到教會,可是最後我鼓起勇氣接受了她的邀請。當天我記得是方順和長老證道,講道完畢的時候,他邀請基督徒先站起來,然後再邀請希望決志的慕道人士站起來決志。當他邀請基督徒站起來的時候,我心中有巨大的掙扎,我當時在想:「我究竟是不是一個真基督徒?我應不應該站起來?若不站起來西迦的弟兄姊妹便會知道我不是基督徒了!」心中經歷莫大的掙扎,我當時左顧右盼,心中猶豫我到底應不應該站起來……最後我沒有站起來。當他再邀請慕道人士站起來決志時,我仍選擇坐下。當時我實在害怕看到傳道人的眼睛,所以在證道的時間我全程也在低頭看聖經,迴避他的眼睛;當他邀請人站起來的時候,我也沒有望向講台。

感謝神!方順和長老在講台上原來已經看見我在台下的不安和掙扎。在聚會完畢後,他立刻主動就近我一個人的身旁,問道:「你信了主沒有?」我回答:「我以前在城大決過志了。」他說:「那一次未必是真正的決志,如今我再領你決志吧!」

這一次決志,和以往的決志最不一樣的地方是,這次我意識到自己有問題。因為我去新加坡以前,在西迦也聽了幾個月的道,總算對主耶穌有些微認識,以及聽過劉傳道講撒種的比喻;因此我實在發現自己好像被很多事情擠住了我的心思意念,使我根本不能活出主耶穌的生命。我害怕見神,因為我犯了錯,得罪了神,我意識到我與神之間像是有東西攔阻我與神有進一步親密的關係。最後我存著不配的心來到神面前禱告,承認自己犯罪,求主拯救我。

得救的確據

後來我更確信當日的決志後,我已經重生得救,因為聖靈在我決志後有重重的責備(約16:8)。當時教會舉辦了一個青年營,劉傳道負責證道。他講了好幾堂道,然當中的細節和內容我實在忘卻了,但唯一最深刻的一句話是:「你們不要與未信主的人拍拖。」我當刻備受聖靈重重責備,萬箭穿心,皆因我當時早已與一位未信的同學發展戀情,我實在不知道與不信的人拍拖是聖經中不允許的。我當時心中作難,擔心究竟我如何能夠處理與另一半的關係。出營後,我嘗試用自己的方法說服她信主,因為這樣的話便可滿足聖經的要求。然而我發現事與願違,她對信仰自此變得更加抗拒。後來我亦妥協,認為只要她最終能信主,這樣繼續拍拖也是無問題的。及後我主動向表姐提及自己感情狀況,討論後亦發現這段關係在神眼中是有問題的,神不會喜悅;所以在當晚我禱告後便作了分手的決定。當晚我們分別後,我實在流著淚在地鐵站附近一個樓梯坐下低頭向神禱告,求主赦免我犯的罪,亦求主早日拯救當時另一半的靈魂。

信主後的轉變

在我真正信主後生命有很大改變,那種轉變在其他不信的朋友眼中實在以為我是「走火入魔」。以往我認為這個世界是明天更美好;信主後才醒覺自己身處末世當中。以往我沒有抗拒犯罪的能力;信主後發現自己有權向犯罪說不,雖然偶有軟弱,但我深信主總能帶我勝過。以往我對罪毫無感覺,極其量是受良心責備,想逃避神的面;信主後對罪很敏感,犯罪後我會覺得羞恥,會害怕神,但我會向主承認我犯的罪和求主赦免我的罪。以往我會以自我為中心,忽視他人需要;信主後會希望以主耶穌為我的中心,希望主掌管我的人生,也會先由家人著手,多關心身邊的人。以往我不擔心家人靈魂得救的問題;信主後實在為家人靈魂得救憂心,會迫切為他們禱告。以往認為神與我無關係;信主後知道自己成為神的兒女,能夠藉著禱告和靈修更多認識神。以往謝飯祈禱是五秒內完成,因為我害怕別人的眼光;信主後我的態度有改變,變得敢於向別人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身份。以往我很喜歡聽流行歌曲,尤其做運動時喜歡聽美國黑人饒舌歌曲,這些歌夾帶髒話和種族歧視的信息;信主後我自自然然厭倦聽這些流行歌曲,變得喜歡日日聽詩歌,甚至做運動的時候也是聽著詩歌,實在百聽不厭。以往我做事只求自己喜悅;信主後希望做能討主喜悅的事。以往對聖潔沒有認識;信主後更希望追求成聖,不希望得罪神。

感謝神仍然給予我們機會存留在地上,我知道主仍然有祂的計劃要藉著我們成就。今年實在是蒙恩的一年,主讓我們弟兄姊妹有機會於這一年內經歷祂的帶領,保守和愛護,實在要將榮耀歸與神!盼望弟兄姊妹實在要互相勉勵,彼此切實相愛,珍惜我們同在主裡面的關係,互為肢體互相扶持!亦希望教會能夠得著大大的復興,讓我們於末世中成為主耶穌有力的見證!阿們!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林前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