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言語(六) 當棄絕怨讟的言語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民數記14: 26-28)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條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民數記 21:4-6)

讀過以上兩段經文,便看出說怨讟神的話乃是極大的罪。古時以色列民在曠野,因為向神發怨言,曾遭遇極可怖的刑罰。使徒保羅引證這事警戒教會說,「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10:10)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中保羅勸戒教會當遠避五樣罪:他提到,「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我們都明白前四樣罪是何等重大,何等可惡,但使徒把「發怨言」一件事與這四樣大罪同列。這足可使我們明白發怨言是何等大的一樣罪了。

「發怨言」不但是證明我們不滿意神所作的事,也是證明我們對神存悖逆和怨恨的心意。本來神引導我們所走的路,都是最與我們有益的;祂為我們所安排的一切事務,都是出於祂最慈愛的意旨;祂使我們所遇見的事,雖然有時不免令我們感受少許的痛苦,但至終卻要使我們得著最大的益處和永遠的福祉。我們若因為暫時所受的一點痛苦發怨言,便無異乎「以怨報德」。世人待我們略有小德,尚且不當以惡相報,何況神待我們有這樣大的恩惠呢?怨恨人尚且是罪,何況怨恨愛我們的神呢?

然而怨恨神的言語是我們何等容易說而且是時常說的。事務稍微有些不順心——  或身體患病,或兒女夭折,或事業受損,或財物喪失,或遭遇一些他人的誤會、攻擊、逼迫、反對,或遇著幾種家庭社會間的苦痛與困難—— 便立時發出怨言來,不是說自己怎麼這樣不幸,便是說神不慈愛,不公義,忘記了我,遺棄了我,將我拋在這可怕的曠野。開口便短歎長嗟,遇著人就稱述自己的不幸。雖然有時口中未曾明說神不慈愛,但是弦外之音,也足可以聽出我們是在那說裡怨讟神不慈愛不公平。以色列民被神從埃及為奴的地方領出來以後,時常對神發怨言。我們蒙了神的恩惠得了神的拯救以後,對神所發的怨言也難以計數有多少!

我們也曾想到古聖約伯所遭遇的事麼?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忽然遭遇這些極大的損失與苦痛。他的財物一旦都喪失淨盡,他的兒女一旦都被砸死亡,還有甚麼人所遭遇的痛苦比他更重?但我們沒有聽見他說怨讟的話,卻聽見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但他所遭遇的痛苦還不止於這些。不多幾日更難忍受的災禍又臨到了:「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以致他「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請問我們中間有誰所遭遇的苦痛趕得上約伯的一半?這樣既多且重的災禍都臨到約伯的身上,他說了甚麼話呢?他的妻子刺激他,叫他「棄掉神死了罷。」他怎樣回答她呢?他責備她「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他從始至終「在這一切的事上並不以口犯罪」。

約伯所遭遇的並不是他所當受的:他未曾作惡得罪神;他未曾損人利己;他未曾作任何當受痛苦的事;他有理由可以發怨言。然而他還是「不以口犯罪」,只是忍受這一切的事。我們自己思想我們的敬虔如何呢?許多次我們所遭遇的痛苦完全是我們犯罪所當得的工價,是我們的惡行所發的迴響,是神因我們走錯路加在我們身上的刑杖與教鞭。我們遭遇這些事,非但不知自省己罪,痛悔前愆,反倒對神發出怨言來。這種行為若與約伯的事蹟相比的話,真令人慚愧到無地自容了。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警教我們不要發怨言;在另外一封書信中他又教訓我們一種消除怨言的良法。他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醫治發怨言的病只有這一種最好的妙藥:「凡事謝恩」。這不是一件難事。只要我們明白並且深信,神使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是我們的益處,我們自然會「凡事謝恩」。當我們學會這一樣功課的時候,那一切怨讟的言語自然就都變成感恩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