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言語(十三) 當棄絕戲笑的言語說端正有用的話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10:19)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5:4)

戲笑的話本不能算是罪惡。只要不涉及虛妄、淫邪、褻瀆、毀謗,有時信口說幾句,博得聽者的一笑,增加眾人的興趣,消除一己的苦悶,原為有益無損的事。這有甚麼不可?為甚麼經上竟說,戲笑的話是不相宜的呢?從前我也是這樣思想。我料想保羅是一個近於呆板拘執的人。他自己這樣度著枯燥無味的生活,還教訓別人這樣作,真是不應當的。這句教訓我們很可以不必聽從。及至我有了種種失敗的經驗以後。方明白這句話與聖經中別的教訓同是一樣的與我們有益,一樣的可以保守我們不陷於罪惡中,我們也當一樣的聽從遵行。容我略述戲笑的言語的害處。

一、說戲笑的話難免使人受損害

戲笑的話原沒有一定的範圍。好說戲笑話的人,未說之前又不能詳細思量這句話可不可說,只是信口開河的說出來。不知道有那一句正觸著聽眾中某人的隱私,或是涉及某人行為、家庭、身體上的缺點。說的人本沒有損害人的意思。可是聽的人竟因此受了損害,或是因此傷心,或是因此羞愧,或是因此誤以為說的人是有意對他而發,因此而惱羞成怒,由此竟至釀成爭端。若遇見陰險狡詐的人,當時並不發作,可是他將這事懷恨在心,俟機報復。因此說戲笑的話的人不免遭遇物質或身體的損失。這種損失我以為還算小事。比這個更大的害處,就是說戲笑的話的人使別人陷在惱恨報仇殺人種種的大罪中。將人害到這種地步,不過因為幾句戲笑的話。自然我不是說每一句戲笑的話都能發生這種惡影響。可是常說戲言的人總免不了會弄出這種事來。有時我們知道別人因我們所說的戲言受了損害,至於那些我們不知道的還不知有多少。說戲言這樣與別人有害,我們還可不禁止自己的舌頭麼?但戲言的害處還不止於這個。

二、說戲笑的話容易使人陷在罪中

舌頭是最難制伏的惡物。時刻謹慎,有時稍一忽略,還會說出不當說的話來,以致陷在罪中。何況在說戲言的時候,信口開河,漫無限制,豈不更加危險?常說戲言,稍一忽略便難免涉及虛妄、毀謗、自私、損人、放蕩、污穢、自訶、論斷等等的罪。自然我們可以在說戲言的時候謹慎自己,不說犯罪的話。但這究竟不如不說戲言更為妥當。一個不會游水的人常到大江邊上去遊玩,能時刻自加謹慎不落入水中固然很好。但畢竟不如禁止自己的步履不到江沿上去更為安全。

三、說戲笑的話容易損失信徒的感化力

一個與神同行的信徒,常是有一種感化力。這種感化力不僅是從他的言語和他所作的特殊事工上發出來。許多時候就是他的一舉一動,也有一種隱藏的感化力發出來,使在他旁邊的人受著默默的感化。這是因為他的言行慈愛而不失於公正,謙遜而不失於尊嚴,忌惡而不失於憐憫,柔和而不失勇敢。使凡與他接近的人,樂意與他親近,而又不敢不恭敬他,愛他而又不能不怕他。他的一言一行都能深刻在他們的心中,使他們受到莫大的影響。這種信徒若不自加謹慎,卻常說戲笑的話,必致使別人對他所抱的態度漸漸改變了,他的感化力在他們身上也必致漸漸減少,甚且全然消失。若是一個素來好說戲言的人,恐怕他總不會有這種感化力。一個沒有感化力的信徒正如點不著的燈,失了鹽味的一樣。說戲笑的話雖不是罪,但是它能使信徒的人生受到這樣大的損失。我們豈可忽略不加注意呢?

親愛的讀者,甚麼言語是基督徒應當棄絕的,甚麼話是基督徒應當說的,你都已經明白了。現在你面前的本分是甚麼呢?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