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禱告及受苦有益

經文:羅8:18-39

這段經文提及聖靈為信徒祈求。信徒的祈禱大致可分為私禱和公禱,私禱是指個人向神的禱告;公禱是指將事情帶到教會的祈禱會,請弟兄姊妹代禱。從經文看,信徒除了自己祈禱外,還有兩位為我們祈禱的。一位是神的靈,即聖靈;另一位是主耶穌:「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信徒)祈求。」(來7:25)有時當我們遇到困難時,會很想有一些認識神的人為我們禱告。有一次,一位長老叫我為他禱告,卻沒有說出甚麼事,只慨嘆了一聲。我問他最近是否覺得好像有些黑暗力量從四面八方壓下來似的?他連忙點頭說正是如此。要找一個人明白我們的處境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他懂得為我們祈求。

經文(26節)記載聖靈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們禱告,祂也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可見每個信徒遇到困難和環境,裡面都有神的旨意。因為有神的旨意,禱告的人就要按照祂的旨意去為人祈禱。舉例,聖徒落在患難裡,可以有不同的原因。一是因他犯罪引致,好像大衛犯姦淫,先知拿單直言他從拔示巴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必定死。大衛知道後即禁食禱告,在神面前克苦己心,披麻蒙灰,連他的僕人也不敢打擾。在人看來大衛在神面前禁食、虔誠祈求,非常認真,但神沒有聽。就算禁食是正確,加上禱告的人很屬靈,但神仍沒有聽禱告,可見我們禱告要懂得按神的旨意為人祈求。為何那個小孩子必定要死?明白神的旨意要有屬靈的智慧,因為大衛行這事,使神的仇敵大大得到褻瀆的機會。如果這孩子不死,仇敵就一直控告大衛,控告以色列人。雖然那孩子是在罪裡生的,但他沒有犯罪,所以他仍可得救,神將他從地上取去。明白神的旨意,先要多認識神。如果曉得要按照神的旨意求,就知道不應為一些事而祈求。

僕人知道孩子死了,不敢告訴大衛,因為猜想孩子還活時大衛尚且如此哀痛,若然他知道孩子死了,會更難堪。豈料大衛得知孩子死了,他竟起來吃喝去了(參撒下12:10)。因為神的旨意是如此,他就不再禁食哭泣了;而且他說他必往孩子那裡去,即將來必可以再見孩子。可見在他禁食、克苦己心時,神使他明白許多屬靈的事情。所以按著神的旨意為眾聖徒祈求,一定要對神的旨意有清楚的認識,還要了解聖徒所處的環境,才知道怎樣為人禱告。在這情況下,禱告就能越來越準確了。禱告不在乎長短,也不在乎你做甚麼,而在乎明白神的心意,按照這心意去求。按照神的心意求,就可以奉主的名求。「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14:14)

有時我會想聖靈和主耶穌按著神的旨意,為我們求甚麼?所求的我們能承受得起嗎?有一弟兄在新加坡,想到自己沒有為主受苦的經歷,就求神鍛練他,使他學習信心的功課。想不到他的禱告翌日就得到回應了,上司知道他是基督徒就將他解雇了!許多基督徒的信心是建基在曾經禱告而蒙神應允他所求的這一點上,如果一個人單單因為禱告蒙應允得脫苦境而決定信主,這樣的信未能使他重生得救。重生得救的信是認識基督為你的罪從死裡復活。當一個人清楚重生得救後祈禱,情況可能相反,求神賜工作,但結果可能是失去工作。如此,你還能信神在你身上有祂的美意嗎?

我初信主時很喜歡一個姊妹,可是經過一番折騰也無門路與她建立關係。後來我想到自己其實很自私,因為我喜歡她就一直求神讓我能與她在一起;但喜歡並不等於愛,愛是為別人著想。於是我開始想:甚麼是對她最好?會不會另一位弟兄作她的配偶時,對她來說是更好?我再為這事禱告後,不久我就得知她已找到男朋友了。

聖靈按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主耶穌也坐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聽起來每個信徒都應為此感恩和喜歡;但看了以上的例子,可能你會有所保留,不敢認同。事實上,按照神的旨意為聖徒祈禱真的是最好的,因人不認識甚麼才是對自己最好的 、最有益的。以小孩子為例,如果我們甚麼也按照他們的心意行,他們或早已喪命了。當我回想神怎樣帶領我經過感情的抉擇,我感謝祂不照我的心意賜給我。倪柝聲先生有一首詩歌如此說:「我幾乎要求你停止你手,當我覺得我已無力再受;但你是神,你怎可以讓步?求你不要讓步,等我順服。」(詩歌增選本288首)

「我們若與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保羅又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8:17下-18)如果基督徒受苦,要明白神的心意才知道如何為他禱告。如果他是因為犯罪而受苦,我們就求主使他受苦受到心裡生出懊悔來,受到為他的生命結出平安的果子來,即受苦有神的鞭打在裡面。鞭打之後他知錯,承認自己的罪,順服主的作為,並為此而阿們,並懊悔、痛悔,如此受苦就有用了。如果那人未受苦,我們不要求主加苦在他身上。雖然可以這樣求,但要看個別情況。直到他受苦受到神在他身上的目的達到,結出平安的果子;即是雖然神對付他,他不反抗而且認罪悔改,接受和順服主的旨意,並且知道神的管教是出於愛,這是其中之一種受苦。

第二種受苦是可能因為他的性情需要破碎而受苦,這個不需要等到犯罪才責打。為這樣的信徒祈禱時我們不需要好像控訴他,而是要求主幫助他認識自己在神裡面那本性的敗壞。這個認識與懊悔有些不同,保羅就有這樣的認識。他有軟弱跌倒,有犯罪;在他的懊悔裡加多了一種認識:「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7:18)因為所遇到的遭遇而接受,並承認是該受的、是活該的。這是另一種神叫人受苦的原因。

還有一種受苦是基督徒活在世上與世人一同生活也是一種受苦。「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8:22)基督徒盼望有一日可以脫離這個敗壞的轄制,嘆息勞苦包括環境或氣候突然的轉變,這些事無論信主或未信主的都一同遭遇的,而且越來越厲害,最後結局好像產難的婦人來到:起初是陣痛,後來越來越頻密,最後產下兒子。末世來到時,教會就被提,聖徒的身體得贖。得救在乎盼望,意思是將我們這個身體從虛空敗壞裡救出來,這裡不是指信主靈魂得救,而是說另一種得救——身體得贖。

得救在乎盼望。不信的人受苦後,仍繼續受苦,沒有盼望;死後靈魂便下陰間。基督徒在地上受同樣的苦,這種苦增加我們對前面的盼望。神的靈在信主的人心裡工作,基督徒在空虛裡嘆息勞苦,經過一件一件的事後,這個七彩繽紛的世界就逐漸變為黑白,失去吸引力,而這正是神的心意。生命越成長,靈性越好,世界的吸引力就越來越少。神有時會讓一連串不公平的事發生,使我們明白認識這被罪破壞的世界本是如此,等候神公義的審判。有時候,我們甚至要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為著見證主的原故而情願受屈。我們要認識到基督徒在世上遇到的苦難、一切令人嘆息的事,背後都有神的心意。有時候我們所遭遇的事情,並與罪無關,也不是因受破碎對付,而只是受一些虧損,為要叫我們經歷過後,與世界的關係更疏遠。一直等到我們對世界死心,不受它吸引。苦楚也有這樣的用處。

與嘆息勞苦不同的,是為主的原故受苦。這些苦可以不需要受的,但有基督徒因為主的原故而甘願承受。「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前2:19)神有時揀選一些基督徒去受苦楚,甚至殉道。亞哈王曾要求拿伯將他的葡萄園歸給他,但拿伯以園地是祖先留下的(這是舊約的定例:不可挪移先祖的地界,參箴22:28)而拒絕亞哈的請求。拿伯是敬畏神的人,他不違反律例。亞哈王不得逞,悶悶不樂回宮。耶洗別為丈夫出頭,用計殺掉拿伯奪取園子。拿伯為了他的良心對得起神就喪掉性命,這在神眼中是極寶貴的。此事以後,神的話就立即臨到以利亞,以利亞對亞哈說:「狗在那裡舔拿伯的血,也在那裡舔亞哈的血。」(王上21:19)這是「為主受苦」的苦。不一定每一個基督徒定意要為主受苦就一定要殉道而死,但要作好這個準備。如果你有這個心,為要叫自己的良心對得起主,為要叫自己可以按照神的心意生活,在平常的生活裡,就算常常遇到不公平的對待,也都能夠忍受下去。在香港,要為主受逼迫的苦難似乎很遙遠,但我們仍要心存受苦的心志,以受苦的心志當作兵器(彼前4:1),作好隨時的準備。

從羅馬書我們看見神在各樣事情上都有旨意和計劃,這個計劃叫我們開始用一個成熟許多的角度去看為何你是個基督徒。好比小孩子成長,起初只會躺臥,逐漸才會轉身,坐、爬行、站立和走路,到差不多兩歲時,他開始有自我的概念,知道自己的存在。他們或會做一些事或藉著繪畫來表達,只是不能用言語說出來。許多時基督徒信主重生得救後,新生命生出時,看事物也是比較偏向以自己的好處為出發點。他們因為有父而喜樂,但他的喜樂只集中在自己身上,英文的說法是:”me, myself and I”。初信的基督徒所認識的大多是神賜予自己的福分和好處,例如作神兒子的權柄與名份、得救的確據、罪得赦免、得著永遠的生命、有聖靈和主耶穌為我們祈禱……,全部以自己為中心。羅馬書所講的乃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就是從神的角度來看為何世上會有基督徒,是神願意有祂的兒女生出來。這就好像地上的父母看待自己的兒女一樣,是因為父母想要有兒女,所以他們才被生出來。而且,父母為著兒女能夠正常的成長,能夠有好的成長,就會有很多的安排與計劃,都是以父母的意思為主導,而不是按小孩子自己的意思來決定。倘若凡事按照小孩子的心意而行,讓小孩子有求必應,他們肯定活不過兩歲,因為他們只看到目前所喜歡的,根本不知道甚麼是有害的、甚麼是危險的。因此,對小朋友來說,是沒有民主的,而是要以父母為主。

神與人不同,在天地被創造前,祂就知道將來在哪年哪地方有誰出來,保羅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徒17:24-28)。每個信徒都是被神預先知道的,預先定下來的。神的計劃不僅預先定下信祂的人得永生,更預先定下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這個比只是得永生寶貴得多。換句話說,當兒子被生下,就定下他要在家中居住、生活,更重要的是定下他當有父親的模樣。神的計劃就是將屬祂的兒女模成祂兒子耶穌基督的模樣。模樣不是指外貌,而是指將神兒子靈裡豐富的樣子,慢慢模成在我們的新生命裡面。神是這樣來看基督徒得永生這件事的。那些想信主得永生,卻不想生命逐漸似主耶穌基督的信徒,不是神預先定下的,因為他們根本不想似神兒子的模樣。如果是從神生出來的,神會給他一種「想」,想要似神的兒子的模樣;神亦會有一種「定」在他身上,就是為著使他們能夠成為祂兒子的模樣,神就慢慢將苦楚編出來,有因為犯罪的、有因為對付肉體的、有些是因為世上的虛空苦楚、有些是為主受苦,一直加上去,這些都是因為有神預先定下的計劃與目的,也是神要祂的眾兒女生出來的目的。神定下的結局是將來會有許多被救贖而重生得救的人,得永生成為神的兒女,且被領進榮耀裡(羅8:30;來2:10)。「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基督)一同受苦,也必和他(基督)一同得榮耀。」(羅8:17)

神要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原來得救的這群人,要成為祂兒子的陪伴。如果一個人想得永生,但不想與主在一起,這個人還未重生。重生的人有基督在他裡面,重生的人會喜歡聽道和聚會。這些在世界未被造之前就被定下來,定下來後,世界被造、人犯罪、墮落,神就在犯罪墮落的人中將那些預先定下來的人,呼召他們出來。願意信主的,神稱他們為義,下一步是叫他們得榮耀,以上所說的苦是神計劃叫我們得榮耀的重要過程。得榮耀是一個過程,但得救是一次過的、是永遠的。一次得救之後,就進入一種增加你的榮耀的過程,這是一生之久的。「如果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這需要有一個過程,原來神真的有這個計劃、心意,叫基督徒越信主越多有為主受苦的事情,這些苦是為要叫人越來越在主裡得榮耀。在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中,有一句:「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太13:43)這句看起來好像與稗子沒有關係,這裡隱含的意思:麥子發出光來與太陽一樣的原因是受稗子逼迫,教會歷史上大部分的逼迫是來自稗子,就是基督教裡面的假教會、假信徒。神的最終目的是要叫基督徒得榮耀,這就是神的旨意,聖靈就是這樣為我們祈禱,我們也當這樣祈禱。

接著是有甚麼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在這許多的困苦裡,聖徒才發現沒有甚麼可以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的。就算基督徒要受苦,這一切都在神計劃裡。幼嫩時我們只以自己的角度看事情,長大成熟後就以父母的角度看兒女;幼嫩時只從得救可以有永生成為神兒子角度去看,成熟後就從神為我們預備的一套計劃來看自己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們要從神的角度來看自己如何得救,怎樣蒙召,我們跟著這樣生活下去明白神在我們身上有一套怎樣的計劃。聖靈就是這樣為我們禱告,凡認識神的信徒,也是這樣為屬神的人祈禱。

講於2019年10月15日,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