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基督」的含義

若沒有相稱的道德行為,所謂的「接受基督」就毫無意義。

有些東西——幸好只是幾樣而已——是直接關係生死存亡的,例如航海所需的指南針、沙漠之旅所不可或缺的嚮導。忽略這些東西並不是賭一把或碰運氣,而是自殺。我們對此若不作出正確的判斷,就只有死路一條。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正是關乎這種生死攸關的事,只是它比以上的例子有更高的層次。凡讀過聖經的人都應該知道: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人的得救乃在於基督的拯救,而不是人的善行。

雖然這些都是真確的事實,而且廣為人知,但基督的死和復活顯然沒有自動拯救所有人。人要怎樣才能進入基督的救恩呢?我們清楚看見有些人得救,有些人卻沒有得救。就客觀事實而言,救贖已經成就了。然而,怎樣才能將這事實跟接受救恩的主觀經歷聯繫在一起呢?怎樣才能使基督所作的一切在我裡面產生功效呢?對於「我當怎樣作才能得救?」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搞清楚它的答案。不然,我們不是以靈魂作賭注,而是注定永遠不得見神的面。我們對此若沒有正確的認識,就要永遠沉淪了。

對於這個迫切的問題,福音派的基督徒一般有三個答案:「相信主耶穌基督」、「接受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接受基督」。頭兩個答案主要引自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和約翰福音一章12節的經文,而第三個答案則基本上是前兩者的結合。所以,這個問題其實只有一個答案,而不是三個。

因著屬靈的惰性,我們往往在信仰的問題上為自己和別人尋求最簡單的答案。結果,「接受基督」就成了廣泛應用的「得救」公式。

我想這公式已經成了許多人的致命傷!縱或偶然會有態度嚴 肅、認真悔改的人能從這簡單的公式中領悟到與基督建立生命關係的方法,但我恐怕有更多的尋求者,是以此作為進入應許之地的捷徑。而他們最終只會發現,自己被引到的地方「甚是黑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裡的光好像幽暗」(伯十22)。

問題的癥結是,當今人們「接受基督」的態度看來是錯了。我們似乎覺得是基督在請求我們,而不是我們懇求祂;又以為是基督在乞求我們作決定,而不是我們恐懼戰兢地跪下靜候祂的裁決。這心態甚至造成一種錯覺,令人以為我們可以因心思或情感上一時的衝動,而隨隨便便地接受基督,既無損自我,又無礙我們慣常的生活方式。對於這樣漫不經心地處理如此重大的事,我們可以把它想像為: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接受」了逾越節羔的血後,居然仍留在埃及為奴。又或者,浪子「接受」了父親的寬恕後,卻仍然留在遠方放豬。這豈不都清楚表明,若沒有相稱的道德行為,所謂的「接受基督」就毫無意義嗎?

然而,我們仍可繼續沿用「接受基督」這句話。畢竟,沒有其他精簡的詞句可以把它表達得更好。不過,我們只能把它當作一個簡略的表達方式。在此,讓我們看看「接受其督」所包含的意義。「接受基督」就是與主耶穌聯合,這是人獨一無二的經歷。這聯合包括心思、意志、情感上的契合。 即信徒在思想上確認耶穌是主,是基督;又立志不惜付任何代價去跟從祂;隨即在心裡享受到與主相交的無比甘甜。

這聯合是包括一切的(all-inclusive)。人必須欣然又全然地接受基督的所是,不能試圖分割基督不同的職分,比如不能今天只接受祂作救主,明天才決定是否讓祂作生命的主。真正的信徒必然毫無保留地以基督為他的一切,並且完全敞開自己,讓這革命性的關係影響他靈魂體的每一部分。

此外,真信徒與基督的聯合又是排斥一切的(all-exclusive)。對他們來說,主並不是眾多愛好之一,而是他們的唯一至愛。基督的愛充滿吸引力,令他們為之傾倒,一生像地球圍繞太陽一樣的以基督為中心,從主那裡得著生命、光明和溫暖。誠然,他們在這喜樂的光景中仍可有其他愛好,但這一切都取決於他們與主的關係。

「包括一切又排斥一切」,這是神命令我們接受基督的方式。我們憑信心得與神和好,乃藉基督及祂的工作,然而基督的位分及工作是不可分割的。我們不能單單相信基督的寶血而不相信基督自己,或祂的十架,或祂所成就的全備救恩。我們要絕對相信主耶穌基督,對祂不作任何的保留或修飾。這樣,我們就必享受基督所作的:昔日所作的救贖之工,如今為信徒在天上所作的,以及在信徒裡面運行,藉著信徒所作的一切。

「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就知道甚麼是「接受基督」了。祂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朋友;祂的仇敵就是我們的仇敵;祂遭拒絕就是我們遭拒絕;祂的十架就是我們的十架;祂的生命就是我們的生命;祂的前途就是我們的前途。

我們若同意這是「接受基督」的意思,就當在領人歸主的時候向人清楚說明。否則,我們或會陷人於極大的屬靈困境中。